中新网12月23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一名怀孕近6个月的女售货员,首日上班换上制服后,被分店助理销售经理发现怀有身孕,经理即以工作可能影响其胎儿为由,发放当天薪金后将她解雇。
女售货员日前透过平等机会委员会入禀,控告前雇主违反《性别歧视条例》,向对方追讨3万多元收入损失及情感伤害赔偿。
原诉人为黄雪仪(音译),答辩人为Gerber Far East 1959 Ltd。入禀状指,原诉于去年6月证实有孕,并于去年9月获答辩人聘用为售货员,并获安排于10月5日到位于尖沙嘴的分店上班,却因怀孕即日被解雇,原诉于今年1月8日产子。
据平机会数字显示,会方接获涉及怀孕歧视的投诉个案近年有上升趋势,2007年前11个月录得127宗,攀升至今年前11个月达167宗,而今年相比去年接获的投诉宗数升幅达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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