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6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将军澳仁爱堂田家炳小学前校长苏有恒因非礼多名校内女教师被判囚6个星期、正保释等候上诉。目前,苏有恒再度惹上官司。苏在当校长期间,涉嫌将总值约25万元的多项学校工程判予其弟拥有的公司,涉案的还包括因向学生“通水”遭解雇的同校前教师马世棠。苏氏兄弟及马世棠因串谋诈骗,昨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
55岁的苏有恒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涉嫌违反普通法。另外,他与胞弟苏有昌及马世棠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3名被告今日在观塘裁判法院上庭答辩。
9项非礼罪成 再度上诉
苏有恒因非礼校内最少3名女教师,2007年底被定罪,判监12星期;他其后上诉得直重审,去年8月重审后,再被裁定9项非礼罪成,判囚6星期。但苏有恒不服定罪及判刑,再度上诉,根据司法机构资料,他的上诉案将于明年1月13日审理。
同案被起诉的马世棠,是仁爱堂田家炳小学前教师,他被指于2006年全港性系统评估(TSA),向学生“通水”而遭校方解雇,事后曾向校方申索一个月代通知金,被劳资审裁处判败诉,并需向校方赔偿。
学校﹕招标机制足
办学团体仁爱堂教育服务经理赵文坚表示,苏有恒与马世棠2007年已先后离开学校,不肯评论他们被廉署控告一事。不过,他强调学校在采购及招标一向设有机制,包括要经两个独立委员会分别处理审批及批核,有关建议最后要经校董会决定,学校亦要求有关人员申报利益。他认为,现有机制比教育局的指引要求更高,并与执法部门紧密合作。
控罪指苏有恒于2001年6月至2006年11月期间,身为公职人员、即仁爱堂田家炳小学校长,在其公职的事宜上故意或企图行为失当。他涉嫌安排向学校提供4间与其弟苏有昌有关的公司的报价单,及促使上述公司为有关学校提供维修、翻新及其它服务。控罪又指,苏有恒涉嫌未有按照政府指引,向有关学校申报他与其弟的关系。
案发期间怀疑共有10项总值约15万元的工程,包括在学校的礼堂内安装扩音器、冷气及通风风扇的清洁工作,被批予上述公司。
涉安排胞弟公司改标价
另一项控罪则指,苏氏兄弟与前教师马世棠涉嫌于2006年4月串谋诈骗有关学校。廉署称,当时学校有一项翻新工程合约招标,共收到5份标书,苏有昌名下的“宏记”工程公司亦有投标,但标价是最高。3人其后涉嫌串谋安排“宏记”递交另一份标书,成为最低的报价单;“宏记”最终以约10.5万元投得有关工程。廉署较早前收到举报,经调查后采取拘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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