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0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名保安员被外甥女姐妹指控于1993年至2007年间分别非礼及强奸她们,陪审员早前裁定他向妹妹非礼及作出猥亵行为罪名成立,但强奸她及非礼其姐的罪名不成立,他9日被判监6年。保安员坚称无辜,法官指他身为人舅违反诚信,而且案情非常猥亵。
46岁的被告,读书至中一程度,做过不同的蓝领工作,被捕前任保安员,但他近年患上眼疾,右眼已告失明,左眼也只余两成视力。他与妻子分居,一对子女与妻子生活,自己独居。
案情指被告于2004至2005年间到约12至13岁的事主(妹妹)家中,曾以手指插其下体,当时她不知所措只好假装睡着。另一次被告甚至吻她的唇及颈,妹妹中四那年因缺课太多,被学校召见才公开事件。她本指控被告强奸,但陪审团裁定该项罪名不成立。
至于其年长4岁的胞姐,也指控被告于1993至1997年她读小学时多次非礼她,但有关罪名裁定不成立。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