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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出台灾后重建法草案 今后5年是集中复兴期

2011年04月01日 14:1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北京时间3月11日13点46分,日本本州岛附近海域发生里氏9.0级地震,震中位于宫城县以东太平洋海域,震源深度10公里,东京有强烈震感。图为13日,仙台市两名救援人员走过被地震损毁的汽车。  

  据日本媒体4月1日报道,日本执政的民主党政府日前出台灾后重建法草案,计划从财政、税收、政策和组织等多个层面全方位支援灾后重建,维护经济、金融和社会秩序稳定。

  这一草案全称为“东日本大震灾复旧复兴对策基本法案”,同时配套有“灾民生活重建支援法”等17部相关草案。根据该草案,今后5年是“集中复兴期”,日本政府将新设首相直接领导的防灾复兴府,并新增防灾复兴大臣一职。

  财政支援方面,民主党政府定于本月编制2011财政年度第一次补充预算案,总额为2万亿(约合247亿美元)至3万亿日元(约合370亿美元)用于灾后财政支出,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增发国债。日本政府计划将新设特别消费税、法人特别税和社会连带税等税种,用以增加财源。政府还考虑调整增加儿童补贴和免收高速公路费等既定政策,把这部分财源转移至灾后重建上。

  菅直人是在参议院预算委员会会议上做出上述表示的。他在回答自民党参议员有关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的提问时表示,核电站目前的状况依然难以预测,政府将以最大限度的紧迫感予以应对。菅直人强调说,目前的危机不仅是日本在二战后面对的最大危机,可以说这也是日本(历史上)最大的危机。

  日本政府还考虑发行“震灾特别国债”,专门用于灾区基础设施重建和灾民生活支援等。对于因地震海啸和核辐射影响而暂时无法居住的土地,日本政府考虑由国家购入这些土地,以便原有居民择址另建家园。此外,日本政府计划设立“复旧复兴交付金”,用于增加对受灾地区的财政转移。对于受灾企业和个人,政府将视损失程度在法人税和所得税方面给予减免或返还税额。对于因福岛核电站事故影响而失业的人员,日本政府还将提供“休业补偿”。

  该草案还提出,有必要调整现有能源政策,减轻对核能发电的依赖程度。为克服电力紧缺问题,日本政府将与电力公司商议共同制定“电力供给计划”。

  日本媒体报道,民主党政府计划下月向国会提交该草案及其相关草案。(记者 冯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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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昆】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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