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9日,在伦敦东南部的伍尔维奇市,一家商店被暴徒放火点燃。
这条界限区分着合法和非法的两端,至少传达出两层含义。
首先,煽动暴力的言论(特别是公开的言论)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英国有着根深蒂固的民主政治传统,言论自由受到严密的法律保护。在这样的环境中,好些人容易忘记言责自负这一点,仿佛依仗互联网可以无所不言。
其次,即使在言论最为自由的国家之一,也没有不受限制的言论自由。与阿拉伯国家青年利用社交网站发动反对独裁者的和平示威迥异的是,这次骚乱中的英国青年利用社交网络工具,鼓励和煽动的是抢、砸、烧等暴力行径。破坏社会治安的暴力违法,煽动如此暴力的言行亦当如是。
“信息的自由流通可以用于行善,但也能被用于作恶。”英国首相卡梅伦在昨日紧急召开的下议院辩论会中这样说道,他称自己被社交网络在这次骚乱中所起到的作用感到震惊,同时称政府也许会考虑限制一些煽动社会暴力的人使用社交网络。
卡梅伦没有在辩论中就这一可能的禁令做出更多解释,但他短短几句话已经足以在英国报章上掀起关于言论自由和信息审查的讨论。
《卫报》在几小时内就有记者撰文,声称如果这一禁令得以施行,这将是英国一次重大的互联网政策转变。纽约城市大学新闻学的教授Jeff Jarvis更是质疑“究竟谁能决定什么样的通讯和内容应该被禁止”?Javis教授警告说,这预示着一种危险:英国政府认为自己能够并且希望干预媒体。
这位教授所警告的结果,也是很多倡导言论自由者的担忧。然而,这次骚乱恰恰证明了,网络是同街道一样的公共空间。如果街道会被匪徒洗劫,网络也会被不怀好意者侵袭。如果英国政府和警方必须在街道上严厉打击暴徒,以维护社会治安,他们也有责任在网络上清理犯罪——美化暴行、唆使人们犯罪的言论,即使在英国,也无权享有自由。(作者:殷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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