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31日说,检察机关关于前总理韩明淑非法收受巨额政治资金的指控证据不足,判决韩明淑无罪。这是韩明淑继去年4月后再次在检察机关的指控中被法院裁定为清白。
法院当天的判决说,检方主张韩明淑收取不法资金,唯一的证据是公司代表韩某的证词,但韩某的部分证词“与事实不符、缺乏一贯性和逻辑性”“存在逃避其他起诉的嫌疑,因此不予采信”。
韩明淑在诉讼获胜后表示,自己从未收钱,因此无罪,法院判决是对检察机关进行“政治指控”的“有罪判决”。检察机关则表示无法接受判决结果,准备提出抗诉。韩国媒体在报道中说,韩明淑连续两次被判无罪,检方难免会受到调查是否公正的质疑。
韩明淑现年67岁,曾在卢武铉执政时期出任国务总理,是韩国历史上唯一女总理,目前作为在野阵营的主要力量参加政治活动。
韩国检察机关前年曾向法院起诉韩明淑,指控韩明淑2006年年底在任总理时从某公司郭某处收受5万美元(约合31.8万元人民币)贿赂,但法院去年4月判决韩明淑无罪。就在法院宣判前夕,检察机关又展开了韩明淑涉嫌从某建设公司代表韩某处收受97亿韩元(约合873.9万元人民币)政治资金的调查,后向法院提出起诉。 (记者 姬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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