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际风云多变幻。西亚北非持续动荡,美欧政经危机加剧,极端恐怖事件频发,外太空海洋争夺激烈,能源粮食危机凸显,自然灾害频发多发……然而,和平、合作、稳定、发展仍然是,并且仍将是全人类共同追求的主流
2011年的中东是乱象横生的一年。从年初的突尼斯动荡开始,“战火”迅速燃遍了中东的几个主要国家。动荡不断、政权更替,以“变革”为名的“战火”熊熊燃烧。然而,“战火”的延续并没有为中东地区带来真正的和平与安宁
年初,突尼斯动荡迫使原总统本·阿里下台,但政权更迭之后出台的新宪法却遭致争论不休。随后,埃及爆发大规模抗议活动,穆巴拉克被迫辞职直至受审。其后,埃及通过宪法修正案,并举行首次选举。然而,迄今大规模的游行示威仍在持续,议会选举的结果尚未揭晓,真正的和平并未到来。利比亚的一把战火“烧死”了卡扎菲,由利比亚全国过渡委员会(过渡委)接管了全国政权,并着手起草新宪法,恢复法律和秩序,重建经济,但利比亚国内仍矛盾重重、危机四伏,前途堪忧。
突尼斯:
本·阿里走了宪政危机依旧
2010年年底,一则消息传出:26岁的大学毕业生博阿齐齐在突尼斯中部一座城市遭到政府人员汉姆迪殴打而自焚,此一事件引发了突尼斯市民抗议。这一看似偶然的事件最终逼走了时任总统本·阿里,同时导致了一系列政治和法律危机,持续至今,长达一年多。
1月14日,本·阿里总统突然出走国外,总理穆罕默德·加努希当日宣布接管总统职权,但遭到突尼斯宪法委员会的反对。
按照突尼斯宪法的规定,代总统应在就职后的45至60天内举行总统大选。但直到10月23日,突尼斯才选出由217人组成的制宪议会。尽管如此,突尼斯制宪议会选举是本·阿里逃亡以来首次由独立选举机构负责的全国性选举,同样也是今年西亚北非国家政局动荡以来的首次选举。
12月11日,突尼斯制宪议会通过临时宪法。该临时宪法仅有26章,确立了共和国总统和总理的选举模式,并分配了各机构的主要权力。12月13日,制宪会议选出马祖吉就任突尼斯新总统。
临时宪法赋予政府的权限很大,引起许多人的反对,议员纳吉布·谢比卜甚至认为,新宪法将造就一个本·阿里之后的“新独裁者”。
这种争论看来今年已无法平息,好在临时宪法将在一年后失效,届时制宪议会将制定出最终宪法。也许,最终的宪法能被认可。
埃及:
穆巴拉克倒了民主仍未到来
突尼斯动乱引发了北非的多米诺效应。1月25日开始,埃及爆发大规模群众抗议游行,最终导致穆巴拉克辞职,由武装部队最高委员会接管国家权力,修改宪法。但是9月,埃及又再度爆发游行示威活动。
3月19日,埃及就宪法修正案进行全民公决,因获得77.2%的投票者支持而通过。该宪法修正案对宪法9项条款作了修改,其中涉及总统候选人资格、总统任期、选举司法监督、任命副总统、议员资格确定和宣布紧急状态等条款。
8月3日,穆巴拉克躺在床上,接受埃及法院的审判。庭外,穆巴拉克的支持者和反对者发生暴力冲突,造成人员伤亡。9月9日,埃及又爆发大规模的游行示威活动,示威者冲击以色列驻埃及大使馆,对武装部队最高委员会的统治表示不满。埃及政府再次宣布,埃及全国进入紧急状态。
11月28日,埃及当局宣布,埃及人民议会(议会下院)选举第一阶段投票开始举行。这是自民众示威逼走执政数十年的穆巴拉克之后,埃及举行的首次民主选举。本次议会选举分三个阶段举行,选举最终结果将于2012年1月13日前公布。
看来,埃及今年开春以来的动乱,至少要延续到明年年初了。但不管怎样,埃及在大乱中求变革,通过了宪法修正案,为埃及的和平与民主奠定了基石。
利比亚:
卡扎菲死了前途依然堪忧
2月15日,突尼斯之火燃烧到了利比亚,从利比亚第二大城市班加西开始,爆发了全国性抗议活动,利比亚陷入内战。西方多国部队空袭利比亚,卡扎菲被捕身亡。虽然利比亚过渡委接管了全国政权,但仍危机四伏。
2月26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制裁利比亚,冻结卡扎菲的资产,并决定把利比亚一案送交国际刑事法院调查。3月17日,安理会再次通过决议,授权联合国成员国设立禁飞区,并采取除出动地面部队以外的一切必要措施,保证利比亚人民的安全。3月20日,以法国和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空袭利比亚,武装冲突进一步升级,由此造成长达半年多的利比亚大战。直到10月20日,统治利比亚长达41年的卡扎菲被捕身亡,利比亚战火才逐渐平息。
利比亚过渡委接管全国政权后,着手起草新宪法,恢复法律和秩序,重建利比亚经济。但是,利比亚国内仍矛盾重重、危机四伏、百废待兴。12月12日,利比亚再次爆发大规模游行示威,示威者对过渡委表示不满,并要求过渡委主席贾利勒下台。这是利比亚新政府首次遭到民众抗议,利比亚前途仍然堪忧。
反思2011年中东的动荡局面及革命路程,虽高举民主的旗帜,但却未真正给中东各国带来民主和和平。相反,战乱不休,动荡不止。中东动荡源于内部民族矛盾,但西方国家在中东地区的利益考量及推行的民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东局势。真可谓:变中之乱,乱象横生。 (洪永红 作者系湘潭大学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