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首都首尔一家法院9日裁定,韩国政府对一起新兵自杀事件负部分责任,赔偿死者家属6000万韩元(约6万美元)。
自杀士兵姓李,2011年8月入伍,11月自杀,生前是军车司机,多次因认不出军方管理人员、记不住执勤必要信息挨骂。死者家人指认他生前所受“言语折磨”为自杀主因。
首尔中央地区法院认定,死者生前遭“苛刻对待”,所受指责、咒骂“超出一般训练和处罚范围……军方管理人员没有采取适当措施,阻止他自杀”。
法院考虑这名士兵性格内向,面对不算过度反常的粗暴对待时没能积极解决自身问题,裁定政府为他的死承担20%责任,向家属提供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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