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爆发韩国最大遗产案 家族间将上演司法大战(2)
兄弟不和源于利益之争
由于李孟熙年过八旬仍然执意对弟弟提起财产诉讼,而且背后有CJ集团董事长父亲的名号,因此三星集团和CJ集团的关系问题立即成为焦点。诉讼曝光后,三星集团和CJ集团都非常谨慎,三星集团方面的立场是,李秉喆会长在去世后已经将家庭财产处理完毕,因此不存在重分遗产的问题。而CJ集团在开始也表示,起诉的事情CJ集团并不清楚,但会努力和解,争取圆满解决。但是随后三星认为,此案件的真正诉讼当事人正是CJ集团和李在贤总裁。
有韩国媒体报料说,李孟熙与李健熙早就关系不和。1994年CJ集团从三星集团独立出来的时候,位于首尔汉南洞的李健熙私宅闭路电视系统,其摄像头对准隔壁CJ集团总裁李在贤私宅的正门,这在当时曾经引发争议,被解读为三星在监视进出CJ方面的人员。2011年6月,CJ集团在收购大韩通运的关键时刻,三星突然站出来参与收购,虽然最后CJ拿下大韩通运,但最终多花了很多冤枉钱。
今年2月23日,CJ集团向警方告发,称最近有人经常在李在贤总裁的私宅附近晃悠,并试图跟踪,此人就是三星物产所属的金次长。CJ集团随后发表声明,要求三星方面进行解释并道歉。可能是担心该事件越炒越大,三星方面对此进行低调处理,而金某也声称自己是为了在附近考察房地产用地而频繁出入。受理此案的警方在调查后表示,仅凭一个尾随证据,难以成立妨碍工作罪,因此决定不起诉处理。但该事件经过媒体披露后,三星与CJ两大集团的不和公诸于众。
三星集团作为韩国最大的企业集团,当年李秉喆创始会长为去世后的财产分割煞费苦心。从上世纪70年代起至去世前的十多年间,李秉喆都在构思并处理财产的继承结构。长女李仁熙继承了高丽医院、全州制纸、新罗酒店等产业,次子李昌熙继承了第一化纤,小女儿李明熙继承了新世界百货和朝鲜酒店。而三星最主要的子公司三星物产、三星电子和第一毛纺织由被定为继承人的三子李健熙继承。李秉喆虽然没有给长子李孟熙财产,但是却给其夫人孙福男三星火灾(财险)的股份,后来三星集团进行结构调整CJ从三星独立出来时,孙福男的这些股份与三星进行互换,而孙福男与李孟熙的长子李在贤也顺利当上CJ集团的总裁。去世前,李秉喆还专门把自己的子女叫到日本开会,清理剩下的财产。三星集团的解释称,虽然李孟熙在财产分配过程中被排除,但是其夫人孙福男和儿子CJ会长李在贤有继承。
法律诉讼可能不会太久
目前该案件最大的争议焦点在其他继承人在事隔多年后能否再次主张继承权。根据韩国《民法》第999条规定,要求恢复对遗产的再次继承主张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侵害继承权的行为必须发生在10年以内,且被侵害人知道该事实3年以内。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才能对遗产提出恢复继承请求。
李孟熙和李淑熙认为自己的诉讼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因为侵害继承权发生的时间点是在2008年12月,而知道该事实是在2011年6月。李孟熙在诉状中表示:“2011年6月左右,李健熙方面邮寄来了‘继承财产分割相关文件’等材料,要求声明父亲去世时财产已经分割完毕,这时我才知道有其他财产的存在。”担任李孟熙和李淑熙诉讼的律师也表示,只要查一下当年金融监管部门2008年12月的记录,就可以发现李健熙当时把李秉喆当年委托给他人名义的三星生命股份转为自己名下的行为,因此可以证明侵犯继承权的行为发生在当时,因此3年的废止失效并没有过期。
但是李健熙方面则不这样认为。首先,李秉喆是1987年去世的,距今已经25年,早就超过了李孟熙可以向法院继续主张继承权的期限(10年)。其次,即使存在侵害继承权的行为,但由于这一侵害行为发生在1987年,李孟熙等人知道侵害事实是在2008年,分别过去了10年和3年以上,所以时效全部作废。李健熙自父亲去世的1987年11月之后就一个人对托名股份进行管理并领取分红,而李孟熙等人了解到自身继承权被侵害的事实是在对三星涉嫌设立秘密资金的韩国特检公布调查结果的2008年4月17日。
根据韩国媒体的分析,李孟熙和李淑熙要想胜诉并不容易,因为只要法院接受了三星方面的任何一个主张,该继承权的重新申请将不被认可。有预测称,由于担心遗产诉讼将影响整个三星家族(包括其企业)的形象,因此三星家族的遗产争夺案最终会通过幕后谈判进行和解,但审判结果可能会影响到三星集团的治理结构。(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