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食品在美大行其道 华丽背后面临科研困境(2)
1997年至1999年是美国转基因食品发展的“黄金时期”,3年内美国近四分之一的农业用地转向种植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达到7000万到8000万英亩,全国三分之二的加工食品由此成为转基因食品。从1996年到2000年,转基因作物在全球范围的种植面积也从430万英亩大幅扩展到1.09亿英亩,现在更达到1.67亿英亩,比两个英国的领土面积还要大。
大豆和玉米是美国种植最广的转基因作物,两者在所有转基因作物的种植比重中一度占到82%。2010年的数据显示,全美种植的70%的玉米和95%的甜菜都是转基因作物,美国和加拿大两地90%的油菜也都是转基因作物。
专利保护引发科研困境
在美国转基因食品始终戴着专利权这一“华丽的面具”。
在美国要进行转基因食品的科学研究,必须从转基因种子公司获得转基因种子和研究许可,但这些公司哪会容许对其不利的科学报告出炉呢?
转基因公司以专利权决定转基因食品命运的做法,引起美国不少专家的质疑和不满。2009年,曾有26名农作物科学家联合向美国环保署状告此事。
“如果一个公司可以控制原本属于公共领域的研究成果,它就可以减少任何研究可能得出的对其不利的负面结果。”明尼苏达大学的昆虫学家肯·奥斯特里当时说。但为了避免得罪转基因产业的公司巨头,影响到今后的研究机会,上书的绝大多数专家采用了匿名方式,奥斯特里是3个勇敢署名的专家之一。
转基因种子能成为专利申请的对象,源于美国最高法院20多年前的一个判决。沙克拉巴提当时发明了一种可以溶解原油的转基因细菌,并为此申请专利,但申请被美国专利局驳回。专利局认为依据美国宪法第101条,“活着的生物”不能作为专利申请对象。这一结果随后被关税和专利上诉法庭推翻,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局长戴尔蒙德将沙克拉巴提告上了最高法院。
1980年6月16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支持上诉法庭作出的判决,这是美国首次对出于商业化目的为“有生命的物体”申请专利作出的法律仲裁。
目前,美国政府对转基因食品总体上持支持态度。2011年,奥巴马政府准许一批新的转基因作物进入市场,包括一种转基因牧草和乙醇玉米。
但反对转基因食品的声音依然不绝,有人甚至发起“阻止转基因入侵”的网站。这些反对者称转基因食品存在50种危害,从50年来生化污染对环境和人体造成的危害可见一斑,现在41%的美国人在有生之年都有患上癌症的潜在风险。
专家为此给民众支招,称如果要食用转基因食品,对西红柿、土豆、大豆和玉米等8种食品要“精心挑选”。或者尽可能地选择有机食品,特别是日常食用的苹果、芹菜、草莓、桃、菠菜和葡萄等。不过,美国的有机食品通常比非有机食品贵出3倍,在经济依然不景气的今天,大多民众将无法“拒绝”转基因食品。(本报驻华盛顿记者 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