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宣布新法完善制度反腐 财产公示没有例外
俄罗斯“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和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4月14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议员的个人收入和财产清单,这是自2009年5月国家公职人员根据“反腐败法”开始向社会公示个人收入和财产以来,俄议会第三次大规模公开议员的个人财富信息。议员们起初是在社会舆论压力下公开个人财产的,公众对公布数据的真实性也有质疑。尽管如此,俄罗斯掌握公权力的官员必须公示个人收入的做法正渐变成一种制度,被俄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并在客观上加大了全俄反腐力度。
财产公示没有例外
4月14日,超过500名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和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议员向社会公开了收入和财产清单。公布的信息表明,议会上院中亿万富翁者不乏其人,下院一些议员的收入同样不容小觑。在450名国家杜马议员中,近50人在2011年的收入超过3000万卢布(100万美元)。
上院议员普加乔夫2011年收入最高,超过了30亿卢布(约合9900万美元)。国家杜马主席纳雷什金去年的收入超过500万卢布(17万美元)。俄共产党领导人久加诺夫去年的收入为276万卢布(9.1万美元)。
此前,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总理普京、总统办公厅工作人员以及部门领导人都相继公布了2011年收入和财产情况。2011年,梅德韦杰夫和普京的收入分别为337.1万卢布(11.2万美元)和366.2万卢布(12.2万美元)。俄总统助理德沃尔科维奇的收入超过400万卢布(13.3万美元)。在政府官员中,副总理赫罗伯尼位列榜首,去年他的收入达到了4.84亿卢布(1603万美元),除了拥有宾利、奔驰等豪华车外,赫罗伯尼还在俄罗斯和意大利拥有数十块土地等地产。
在俄罗斯,公职人员公示个人家产作为制度性反腐的重要措施早在5年前已开始了尝试,2008年12月正式出台的“反腐败法”则对此作出了明确要求。在俄罗斯总统的带动下,俄罗斯上层官员或出于自愿或出于被迫,毫无例外悉数遵守了法律规定。
2009年5月,总统梅德韦杰夫率先公布个人收入。2010年5月,总理普京和内阁成员以及议会下院议员相继开始依法向社会公布个人收入。2012年5月,被称为“亿万富翁俱乐部”的议会上院也开始了议员个人财产公示。
俄总理普京4月中旬在国家杜马作报告时指出,国有公司、大学和大型国有医疗中心领导人也应该与政府官员一起申报个人资产和收入。
腐败“顽疾”沉疴难治
俄罗斯法律规定公职人员公示个人财产背后有诸多原因,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备受国际社会抨击的腐败问题。国际清廉指数排行显示,2010年,俄罗斯在参与排名的全部183个国家中排在第154位,2011年排名第143位。
腐败是俄罗斯社会的“痼疾”,经年不愈,已渗透到各个领域,公检法等强力部门是腐败高发区。商业、教育、工程建设乃至军队、国防等领域,都是贪污腐败的重灾区。
俄罗斯内务部经济安全司副司长纳扎罗夫曾表示,2010年俄罗斯官员收受的贿赂平均数额超过6万卢布(2000美元),是2009年的2.5倍。
贪污腐败还导致了资金大量外流。根据路透社的最新统计,俄罗斯去年资金外流达840亿美元,这一数额在最近20年占第二位,约等于俄罗斯国内生产总值的5%。俄罗斯经济学家称,资金外流表明投资者“对俄罗斯反腐前景失去信心”。现任总理普京在今年总统选举前承认,俄罗斯对长期投资者吸引力不大,这与“系统性腐败”密切相关。
庞大的行政官僚机构和国有大公司的垄断成为俄贪污腐败高发的主要原因之一。老百姓对政府部门的贪腐现象表现出强烈不满乃至痛恨。在去年底议会选举和今年3月总统大选期间,很多民众响应反对派号召走上街头,掀起反腐抗议浪潮。
对此,俄罗斯政府心知肚明,为此积极采取措施高调反腐。仅2011年上半年,因腐败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官员就高达2800余人,而正在侦查的刑事案件超过10400起。为了表达反腐决心,俄罗斯还于今年初加入了《反对在国际商务活动中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