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一男子误判杀人罪坐冤狱逾30年索赔1400万加元
中新社多伦多5月4日电 1名渥太华男子被错判谋杀罪成﹐含冤坐牢30多年。他现在控告加拿大安大略省司法厅长、渥太华警政委员会和两名前警员﹐索赔1400万加元(1加元约等于1美元)。
这名73岁的男子名叫菲林。1967年,渥太华消防员罗依被人刺死﹐当时年仅28岁的菲林被证实身在几百公里外的特伦顿。警方据此否定菲林是此案疑犯﹐并写了一份相关报告。但在1971年时﹐菲林因涉及另1宗抢劫案被捕﹐菲林在被拘押期间承认谋杀﹐但几小时后又予以否认。
此后,警方立即开始操纵证人﹐佐证菲林的招供﹐却没有提及可还他清白的早期证据。
1972年法庭裁定菲林罪名成立﹐并判终身监禁。直到1998年时﹐菲林才得知有一份自己不在现场的重要报告。
菲林随后要求法庭推翻他的定罪﹐法官2003年同意批准他保释﹐这距离他被定罪已有31年。
安大略省上诉庭于2009年最终撤销他的定罪﹐下令重新审讯。但检察官撤销新的指控﹐称不可能定罪。
菲林的律师罗宾斯说﹐答辩人涉合谋隐瞒重要证据﹐导致菲林被囚时间更久。
此间明报引述罗宾斯的话说﹐诉状索赔的金额﹐对菲林仅是部分补偿﹐不论赔偿金额多少﹐也不能让时光倒流﹐或矫正错误﹐弥补菲林受到的审判不公正。但我们希望﹐如果诉讼成功﹐我们能够拿回可观的赔偿金﹐能让他余生生活舒适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