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未能如期送达 日法院撤销对中国船长公诉
中新网5月17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对2010年中日钓鱼岛撞船事件中的中国船长詹其雄,日本那霸地方法院17日决定对其撤销公诉。日方此次撤销公诉的理由是:起诉书未能如期送达。
2010年9月7日上午,一艘中国拖网渔船与日本海保巡逻船“与那国”(Yonakuni)号在钓鱼岛海域相撞。巡逻船部分受损,但没有人员伤亡。日本海上保安厅7日夜间决定,拟以涉嫌妨碍执行公务为由,逮捕詹其雄。
之后那霸地方检察厅将詹其雄释放,去年1月做出不起诉决定。那霸检察审查会2011年4月以妨碍“水城”号执行公务、6月以损坏“水城”号和“与那国”号及违反《外国人渔业规制法》等为由,表决认为应当起诉。
今年3月15日,日本那霸地方法院指定律师以驾船撞击海上保安厅巡逻船“水城”号妨碍执行公务等罪名强制起诉詹其雄。
詹其雄已获释并回到了中国。那霸地方法院基于《日中刑事互助条约》,委托日本法务省递送起诉书。但因为起诉书未能在2个月以内(即5月15日前)送达,根据日本《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起诉已经失效。
在中方严正交涉下,日方放还了非法抓扣的中国渔船船长。中国外交部也曾多次表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日方在此问题上对中国公民采取任何所谓司法程序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编辑:王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