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为外资进入其战略部门设上限
2012年05月23日 10:5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蒙古国对外关系与贸易部22日举行法律通报会,向各国及国际组织外交使团通报该国新近通过并实行的关于外资进入该国战略部门的法律规定。
蒙古国对外关系与贸易部部长赞达沙塔尔在通报会上说,在议会通过的法律中,矿业、金融及媒体、信息及通信业被列为该国3大战略部门。他说,根据法律规定,外国投资者在投资上述战略部门的企业时,如果所占股份超过49%并且投资金额超过1000亿图格里克(约合7600万美元)则必须得到蒙古国政府及议会的批准。
蒙古国议会于上周通过了关于外资投资该国战略部门的法律,引发不少外国投资者的担忧,不少投资者担心蒙古国政府会借此限制外国投资者在蒙古国的投资经营活动。
同时,该法律在某些条款上还存在不确定性,例如规定政府可以根据需要确立新的战略部门,从而使不少投资者担忧蒙古国政府或进一步扩展战略部门所涉范围。(记者黄龙杰)
【编辑:李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