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拟修改残疾人雇佣法 精神疾病患者将可受雇
据《日本新华侨报》6月15日报道,日本国内现有精神疾病患者59万人,这对日本政府和相关福利机而言是个巨大负担。日本厚生劳动省近日决定,要改正《残疾者雇用促进法》,将雇用精神疾病患者也明确为企业的义务之一。
1997年,日本厚生劳动省曾下令,日本企业有义务雇用身体有残疾的人和智商有缺陷的人,并给大企业都规定了一定的雇用指标。凡是员工人数达到56人的日本企业,就必须雇用一定人数的身体有残疾的人或智商有缺陷的人。凡是员工人数达到201人的企业,雇用指标没有完成就会被罚款。到2010年6月为止,日本7万5千个公司里面,没达成雇用指标并被罚款的有54.7%。
今秋,由专家小组研究会制作的“精神疾病患者雇用报告书”将被提出到劳动政策审议会上审议,预计将在2013年上交国会,正式制作“残疾者雇用促进法”改正案。如果改正案成立,那么不仅是日本企业,就连日本国家各级政府和地方公共团体都要将雇用精神疾病患者当做必须履行的义务。
据报道,有就业意识和就业必要的精神疾病患者究竟有多少,现在日本政府也没有具体的数字。但是据日本政府的就业支援机构统计,2011年度,来该支援机构寻求就业帮助的精神疾病患者约4万8千余人。其中,成功被雇用者占2.2%。
所谓“精神疾病患者”,是指持有日本政府发行的“精神疾病患者保健福利手册”的人。到2010年为止,日本持有“精神疾病患者保健福利手册”的人达到了59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