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加重酒后暴力犯罪刑事处罚 遏制社会陋习(2)
大法院强化酒后暴力处罚
更改以往量刑从宽的规定
韩国大法院量刑委员会6月18日召开全体会议,决定强化对酒后暴力行为的处罚力度,将“事实上不存在”的量刑标准提高到“国民期待”的水平。
出席会议的13名代表一致认为,韩国社会中酒后惹是生非的现象已经到了很严重的地步,有必要强化处罚力度遏制这一社会丑陋现象,即使是从预防犯罪的角度出发也有必要尽量更改酒后暴力量刑从宽的规定。
委员们还认为,法院应该认真反省此前对酒后犯罪者宽大处理的政策,对于故意喝酒并惹是生非的人应该从国民情绪的立场出发严加惩处。虽然韩国大法院的量刑标准只是法官在判决时的参考事项,但有90%以上的最终判决事实上遵守了量刑标准,因此韩国大法院当天作出的决定对打击酒后暴力犯罪意义重大。
韩国保健福利部6月24日公布《增进精神健康综合对策》时表示,将修改法律对在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医院(殡仪馆除外)、青少年相关设施等公共场所内饮酒或售酒者予以处罚,罚金上限可达3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6万元)。韩国政府相关部门还表示,将规定酒类广告中必须写入“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的警示内容,并禁止在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设施以及户外做酒类广告。而韩国目前规定酒类电视广告必须在晚10时以后播放,青少年可观看的电影放映前不得播放酒类广告。韩国家庭福利部以全国18岁以上成年人为对象实施的2011年精神疾病现状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五分之一(20.7%)的成年男子曾有过一次以上“酒精中毒”症状。
酒后暴力犯罪成因复杂
惩防并举方为应对良策
《韩民族新闻》6月20日发表社论认为,首尔警方在1个月内就抓住了100名酒后暴力犯罪者,但是统计数据显示,这些人中有大部分是失业人员等社会平民阶层或贫困阶层,而韩国保健福利部的报告还显示,韩国成人中酒精成瘾者的比例在4.2%至10.9%,特别是低学历、离婚或分居等家庭不幸者酒精中毒的可能性更大。正因为酒后暴力受社会和经济因素的影响很大,因此单纯使用加大刑事处罚力度的方式很难奏效。社论认为,有韩国特色的高自杀率和酒后暴力现象是韩国社会问题的集中反映,因此应该全社会动员起来进行综合防治。
汉阳大学警察行政学教授李昌武6月29日也公开表示,虽然赞成对习惯性酒后滋事者进行打击,但必须注意的是,韩国社会中经常酒后滋事的人往往是酒精中毒患者,因此对他们仅仅加重刑事处罚还远远不够,必须要同时强化包括药物治疗在内的综合对策。
首尔地方警察厅6月22日与首尔市医院协会签署了“关于酒后暴力和酗酒者回归社会的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首尔市警方与医院将在合作打击酒后暴力和酗酒滋事的同时,通过医院正规的治疗和心理咨询使这部分人能正常回归社会生活。首尔市警方将在首尔市医院协会所属的医院设立联系热线,当发生酒后到医院寻衅滋事的报警后将立即出动。而首尔市医院协会也将在其下属的320家各类医院中积极进行反对酒后暴力的宣传工作,在积极为酒后暴力和酗酒者提供治疗和心理咨询的同时,还减免部分诊疗费用。首尔警察厅厅长金用判表示,希望通过此次与医院的合作,共同构筑对酒后暴力和酗酒者进行打击和治疗的综合应对体系。(记者 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