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鼓励“常回家看看” 赡养老人者可少缴税
一般人可能认为西方国家的子女不赡养父母,特别是在美国,因为子女很少和父母同住,从而认为美国人亲情淡漠,这其实是一种误解。美国的老年人虽然很注意尽量独立生活,利用积蓄和社会福利自给自足,但实际上,美国人的家庭观念并不淡薄,很多子女都照顾父母,政府也鼓励家人互相照顾,并将赡养行为列入税法、医疗保健法的优惠项目中,为尽孝的人减轻负担,希望更多的人效仿。
对于中国人来说,尽孝是自然而由衷的事情,但在转型期,当基本的道德底线被越过的时候,可能需要法律来保护道德。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常回家看看”作为精神慰藉条款写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对弘扬传统美德起导向作用。也有专家表示,政府要达到精神抚慰的效果,最好采取立体的多层次的措施,而不仅仅是一个硬性的规定。
赡养老人者少缴税
美国人纳税以家庭为基本单位,所以国税局计算家庭的总收入后,还要减去这个家庭因为赡养老人所产生的减免额度。2011年,减免数字为每位老人3700美元。当一个家庭的纳税人负责赡养自己的父母、配偶的父母以及双方的祖父母的话,那么这些被赡养人的减免额度可以列在年终报税表里,从而获得退税。
不少人认为美国的税法繁复,不过这也有好处,那就是有章可循。并非所有支持父母生活的人都能减税,比如子女偶尔分担一部分父母的房屋装修费,就不够资格。美国国税局对此有严格详细的规定,但只要符合条件,政府也绝不刁难。
将父母等老人纳入免税资格时,有几项条件必须符合要求。第一,父母必须是美国公民、加拿大公民和墨西哥公民或是持有绿卡和有合法常住身份的移民。第二,老人的年收入中,纳税部分不超过3500美元。就是说,美国国家提供给老人的退休金理论上无需纳税,可是老人的某些收入,比如利息收入、股票收入是要纳税的,这一部分不能超限,所以要认真计算。第三,纳税人支付老人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总和的50%以上,即可申请父母为被赡养人。
税务专家说,即使子女和父母不住在一起分居两地,甚至老人已经住进老人院,只要合并计算一年中老人的消费总数,包括住房或租房费用、食物和服装消费、医药费、医疗保险费、请人照料费(护士费用或保姆费用)、医疗器材(包括轮椅、医疗床等)、交通费和其他所有必要的取暖和照明等花费,只要纳税人提供的份额超过一半,就可以合法省税。
实例
汤姆·约翰森的母亲住在老人院里,她每年的个人养老金收入为5000美元,可是全部生活费用为11000美元。汤姆为她支付了6000美元,那么他的母亲就是他的被赡养人,合并在汤姆的家庭报税中,他获得相应的退税优惠。
如果由几位子女共同承担养老,只要总赡养部分高于50%,哪怕每人只负责10%的部分,也可以申请退税。汤姆有两个兄弟,兄弟三人每人每年为母亲支付2000美元,所以就都具备了减税资格。不过按规定,被赡养人每年只能申报在一份税表上,那么这三兄弟就商量好,轮流申报。
子女还可申请政府补贴
在美国,老年人的生活照顾、康复护理等人工服务费用是十分昂贵的。即使是有保险和退休金的老年人,长期下来仍是十分沉重的负担。
很多美国人不得不聘请保姆或是定期上门的护士,协助照料年迈的父母或残疾家人。也有很多人愿意亲自照料家人,甚至有的人辞掉工作搬回到父母身边,照顾父母的饮食起居。
美国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中,有相当多的管理机构向这些无论是请人还是自己照顾老人的家庭伸出援手,符合条件者能够得到相应的补贴,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
在政府部门的服务平台上,至少可以找到十几个不同来源的补助项目,并且有专家回答民众的问题、做申请咨询。如果申请人需要照顾的父母年龄在65岁以上,这些专家会指点申请人收集自己和老人的各种资料,让他们获得补助。子女负责老人的生活使其老有所依是政府设立和发放补助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