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毁坏价值950美元车 被判赔2800美元维修费
中新网7月11日电 据美国《星岛日报》10日报道,一名美国男子毁坏一辆价值950美元的货车,但却被法院判处赔偿2800美元的维修费。
旧金山加州最高法院近日裁定一名刑事毁坏案受害者,即使其被毁物品的维修费用高于其本身价值,仍可获得全额赔偿。
该法院裁定,一名男子毁坏尤洛县(Yolo County)一名女子约值950美元的货车,需向其支付总值2800美元的维修费用。
被告史丹利(Leroy Stanley)被控于2009年毁坏受害人一辆1975年产的道奇(Dodge)货车,但被告拒绝答辩。而这辆被毁货车是在案件发生前一年半受害人以950美元买入。
审理案件的尤洛县高等法院法官理查德逊(Paul Richardson)最后裁定被告毁坏他人物品罪名成立,判处入狱1年4个月,并须向受害人支付2800美元的维修费用。
不过,被告不服赔偿金额,其后提出上诉。他认为只需要赔偿被毁货车原有的价值,即950美元,他又认为这笔2800美元的赔偿是受害人“意外之财”。
但加州最高法院最后一致认为,根据1982年的《受害人权益法例》(Victims' Bill of Rights),准许法官裁定受害人可获取全额维修费用,以作赔偿。该法例明确规定,受害人可以获得其被毁财产本身的价值,或维修费用的赔偿。
【编辑:王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