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中国外交应增强韬光养晦意识 积极有所为
原题:中国外交的变与不变(上)
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迅速提高,以及随之而来的美国战略重心东移步伐加快,加之日本和几个地区国家不断闹腾,中国外交面临十分严峻的挑战。形势决定任务,任务决定政策。任何国家的外交战略(政策)都离不开它的社会属性和基本价值观。中国当然也不例外。目前,国内外学者都很关心和重视中国的外交战略,说什么的都有。比如“韬光养晦”战略已经过时,现在“应该大有作为”;应该重新考虑是否仍要坚持“不干涉内政”原则;需要重新评估“不结盟”政策的利弊,启动“准结盟”或“半结盟”政策;中国外交“缺乏风骨”,“大国应该有大外交”等等。作为一己之见,笔者想就上述问题与有关专家进行探讨。
“韬光养晦”是否已过时?
就经典意义上的“韬光养晦”来说,它是弱势群体或个人图谋霸业和最终击败敌人的“策略”,或曰“权宜之计”。在这方面,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例子最为成功。但小平同志提出“韬光养晦”的时代背景和中国的社会属性已大不相同。外交部一直把它翻译为 “to play lowprofile”(低调处理),意思是说,要谦虚谨慎,不要锋芒毕露。而且,小平同志讲这番话时,紧接着还特别提到要“永不称霸”和应该“有所作为”。因此,绝不是像某些人说的那样,小平同志之所以告诫要“韬光养晦”,是因为中国太弱;现在中国的GDP已是“世界老二”了,岂能墨守成规,中国应该在世界上“大有作为”,该教训人家的时候,就应该去“教训”。这是很大的误解。
“韬光养晦”是现代中国的长期战略方针,是中国社会属性决定的,也是中国构建“和谐世界”和“不称霸”,以及“和而不同”与“平等伙伴关系”等一系列价值观决定的,并非是一种策略。它同“有所作为”是辩证的统一。过分拘泥于“韬光养晦”,容易导致“无所作为”;过分强调要“大有作为”,甚至咄咄逼人,就可能影响乃至破坏中国外交大局。比较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增强韬光养晦意识,积极有所作为”。
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高,中国在国际上、特别是自己的周边,应该也必须“积极有所作为”。但必须谨记三点:一是要“审时度势”,充分评估可能性与可行性;二是要不忘“总体战略”,以及时代的诉求;三是要注意政策和策略的运用,力求“不战而屈人之兵”,所谓“上兵伐谋”。不断嚷嚷要“大有作为”,盛气凌人,动不动就想“教训”人家,显然是不可取的。
拿现在亚太地区形势来说,美国正在加快战略重心东移步伐;日本也“不甘心做老三”,企图“借力”美国;菲律宾和越南也跟着闹腾和造势。显然,它们就是想刺激和遏制中国,挑动对抗。面对这种形势,有人主张“对着干”,教训一下某某国家。如果那样,可能正中奸计。但中国让它们“失望”了。中国高度警惕和应对,“稳坐钓鱼台”,一方面着力提高军事实力,以防万一,同时强调要顾全和平与发展大局,采取“以柔克刚”和“釜底抽薪”的方针。这并非示弱,而是新形势下的“绵里藏针”。有关方面都十分明白,中国主张构建“和谐周边”,但有其不可侵犯的“红线”,必要时会“先礼后兵”。美国现在是在虚张声势,后顾之忧多着呢。日本等几个国家最多不过是挟洋自重。它们可以把太平洋的水搅浑,但掀不起大浪,成不了气候。
“不干涉内政”还要不要?
“不干涉内政”是《联合国宪章》核心原则之一,也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一大要素。它是弱小国家保护独立和主权、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有力武器。中国政府一贯坚持和维护这一原则。有人说,过去我们国弱民穷,怕别人干涉内政;现在强大了,还怕什么?该干涉时就要干涉,不必前怕狼后怕虎。这种想法不仅有违《联合国宪章》精神,不符合我国的社会属性要求的行为准则,也容易把中国置于强权政治国家的行列,并为敌对势力利用。
几年前,当美国媒体放出试探气球宣传“中美共治”(G2)时,据报道,我国有个别所谓权威人士私下说,可以考虑和尝试。当时一些发展中国家反应十分强烈,说中国过去同它们站在一起,现在要与美国一起来“共治”它们了。所谓“共治”的“治”,实际上就含有“干涉内政”的意味。中国政府理所当然地拒绝了。
冷战结束后,美国图谋建立 “美国统治下的世界和平”,强力推行它价值观旗号下“保护的责任”,宣传“不干涉内政原则过时论”,提出“人权高于主权”,主张所谓“人道主义干预”,实行“新干涉主义”。上世纪末,美国和北约发动的科索沃战争就是典型的例子。新世纪头十年,它在中亚等不少地方搞的“颜色革命”也是例证(虽然很少成功)。利比亚战争也很有代表性,名曰“保护平民”,“反对滥杀无辜”,实际上它们在利比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现在,美国又想在叙利亚故伎重演。它们打着“保护平民”的旗号,企图再次推行“新干涉主义”和“政权更迭”。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使用否决权,在安理会对涉及干涉内政的决议投反对票,是中国维护《联合国宪章》原则的表现,这也是中国在新形势下的“积极有所作为”。(王嵎生 作者系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战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专题:保卫钓鱼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