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必须承担修改和平宪法引发的严重后果
日本摆脱战后体制、否定和平发展的倾向,值得亚洲国家和国际社会高度警惕。
“中国人民担心日本有很少很少一部分人,其中可能有的是有政治影响的人,存在复活军国主义的倾向。”
这是中国领导人邓小平1987年对宇都宫德马等日本朋友讲过的一段话。令人遗憾的是,时隔20多年后,这个论断的现实针对性丝毫没有减弱。众议院选举前后,日本一些政客拿关乎国家前途、亚洲安宁的和平宪法开涮,着实有些过火了。
明治维新以后,日本于1890年开展实施《大日本帝国宪法》,随即迅速走上扩张军备,发动侵略战争的军国主义道路。在推行《大日本帝国宪法》期间,日本一共发动了11次侵略战争, 其中包括中日甲午战争、日俄战争、九一八事变、全面侵华战争、太平洋战争等,给亚洲和世界人民带来极大灾难。
1947年确立的和平宪法,就是要彻底打破日本对外侵略扩张、对内军事统治的政治体制,彻底消除发动侵略战争的军国主义,清除发动战争的土壤。日本右翼势力对和平宪法基本原则带有本能的抵触情绪。自民党建党纲领明言“谋求自主地修改宪法”。日本右翼势力还煞有介事地搞出一套理论:在贸易立国、金融立国、科技立国和货币立国战略下,急需“政治立国”,即实现“政治赶超”。而军事手段的确立,无疑是实现其“政治立国”的支撑。
无视和平发展时代潮流,就明确宣示放弃“交战权”的宪法第九条大做文章,日本政客究竟想干什么?是不是真的想突破底线?
今天的亚洲早已今非昔比。和平宪法一旦被修改,日本必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严重后果。向来以“含蓄”著称的日本政客不愿恐怕也不敢坦言心声。不过,狐狸的尾巴是藏不住的,邪恶的心理不可能没有现实注脚:一些日本政客至今仍不承认战败投降,只提“终战”,极力回避侵略的事实,甚至一直都认为自己是受害者,而不是加害者。在关乎战后国际秩序安排的领土问题上,在南京大屠杀、“慰安妇”铁证如山的历史事实面前,日本政客的表现让人切切实实感受到军国主义阴魂逼人。
日本能否正视和反省侵略历史,走和平发展道路,向来是亚洲邻国和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日本摆脱战后体制、否定和平发展的倾向,值得亚洲国家和国际社会高度警惕。
“就中国人民的心情来说,是希望同日本人民友好的,日本百分之九十几的人也是愿意中日友好的。” 这是中国领导人邓小平1987年对日本朋友讲过的另一段话。中国人民的心情没有变,中国人民对日本人民愿意中日友好的判断也没有变。
我们郑重提醒一句:日本政客当有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