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冰岛签署自贸协议 撬动中欧经济合作
15日,中国与冰岛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这是中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二个自贸协议,不仅互利两国,尤其对欧盟的影响和意义不可低估。
中冰商谈自贸协定长达六年。2006年12月首轮启动并连续进行了4轮谈判,到2009年,因冰岛提出加入欧盟申请,双方谈判中止。2012年4月,中冰两国领导人商定重启谈判。双方最终于今年1月结束谈判,就协定内容达成一致。
中冰自贸区是中国与欧洲国家商建的第一个自贸区,是自由贸易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协议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根据自贸协定规定,冰岛自协定生效之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工业品和水产品实施零关税,这些产品占中国向冰岛出口总额的99.77%;与此同时,中国对从冰岛进口的7830个税号产品实施零关税,这些产品占中方自冰岛进口总额的81.56%,其中包括冰岛盛产的水产品。
中冰自贸区建成后,双方最终实现零关税的产品,按税目数衡量均接近96%,按贸易量衡量均接近100%。同时,双方还就服务贸易做出了高于WTO的承诺,并对投资、自然人移动、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竞争政策、知识产权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中冰自由贸易协议符合两国企业利益。相对健全的中国经济能为冰岛出口商和服务商提供更多机会,而冰岛能为中国提供运输、能源效率等方面的附加价值。能源合作也备受瞩目,冰岛拥有丰富的地热资源,中国地热资源分布较广,但技术尚未成熟,签订的中冰自贸协定也将推进地热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目前,除冰岛外,我国正与28个国家和地区建设15个自由贸易区,已签署10个自由贸易协定,分别是:中国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的自贸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以及大陆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正在与海湾合作委员会、澳大利亚、挪威、瑞士商建4个自贸区。此外,中日韩自贸区今年3月底在韩国首尔举行了第一轮谈判。
事实上,面对缓慢复苏的世界经济和日益抬头的贸易保护主义,各国普遍通过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开拓市场,提升竞争力。中国所在的东北亚地区自由贸易体系建设相对落后,与韩国、日本至今未达成自贸区协定,这与其全球经济增长引擎的地位极不相称。
中国在自由贸易中有显著优势,而中国将长久地依赖于世界经济的发展,如果自贸区谈判搁置,除贸易利益受损外,更长期的考量是,随着北美自由贸易区的不断扩延、欧盟财政货币政策一体化进程的推动,一旦中国与其它国家自贸协定被搁置,将影响亚洲在世界经济中的话语权。在目前东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面临较多困难和障碍的情况下,率先谈判建立中冰自贸区将成为撬动中国和欧洲多边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杠杆。
中国市场是全球增长速度最快的市场,参与中国市场符合欧洲国家的利益。中冰签署自贸区协定,对于其他西方国家具有示范作用,将激励更多发达国家在经贸问题上与中国更多地采取合作互利态度乃至签定自由贸易协议。(潘志武 沈世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