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监控门”揭秘者被确认多项罪名 或面临引渡
中新网6月13日电 据美国媒体报道,一位了解香港政府有关工作的人士表示,香港当地政府律师与美国政府律师合作,已经确认了揭秘美国情报机构“监控门”的前美国国安局技术员爱德华·斯诺登的36项罪名。根据香港和美国的法律,斯诺登可能会因这些罪名遭受指控。
前美国国家安全局计算机技术人员爱德华•J•斯诺登(Edward J. Snowden)日前在香港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美国国安局通过“棱镜”计划大范围收集并监控网络和电话用户信息。他12日称,要向媒体透露有关“棱镜”计划的更多细节,同时表示自己计划留在香港,抵制引渡。
据报道,一位了解香港政府有关工作的人士表示,香港当地政府律师与美国政府律师合作,已经确认了斯诺登的36项罪名,根据香港和美国的法律,斯诺登可能会因这些罪名遭受指控。
据悉,美国和香港根据1996年签署的双边引渡协议开展工作,美国想要引渡斯诺登,需要列举出斯诺登触犯两国法律的罪行。这些罪名必须达到可以处一年以上监禁的程度,而且必须达到协议的规定。
相关人士表示,36项罪名中包括泄露官方机密罪,这在香港和美国都是违法行为。由于该案涉及敏感的法律及外交问题,这名消息人士要求匿名。斯诺登可以通过请求在香港进行政治避难 来拖延引渡程序。但该消息人士表示,一旦申请避难,斯诺登几乎肯定会被拘押,因为他的身份不再是在港游客。
另据报道,关于斯诺登能在多长时间内避免被引渡到美国,香港法律界产生了观念上的分歧。有律师表示,通过申请避难斯诺登“可以拖上几年”,尽管他们预计斯诺登最终会败诉,会被送回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