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调查枪杀黑人少年判决 示威者要求正义(2)
案件争议
1 合法自卫权
“不退让法”让声称“正当防卫”者受益?
齐默尔曼一直坚称,杀死马丁只是自己在行使“合法自卫权”。由于入罪的举证责任在控方身上,控方未能驳倒辩方的“合法自卫”说法,也无法证明齐默尔曼开枪是出于“心怀恶意或怨恨”,不符合二级谋杀罪名的规定。
●法律
根据佛罗里达州的“不退让法”,公民在自身安全遭受威胁时,可使用致命武力保护自己。在美国,“不退让法”被视作是一条“公民自卫法”。目前美国31个州都有某种形式的“不退让法”,有3个州正在尝试通过自己的“不退让法”。“不退让法”被看做“城堡法”的外延,“城堡”范围一般指住房,少数会扩展到院子等。“城堡”范围内可使用枪械。
●案例
2011年,佛罗里达州少年萨维德拉遭到同学努诺的欺凌。两人在巴士上发生冲突,努诺尾随着萨维德拉下车,并用拳头袭击他的头部,萨维德拉向努诺的胸腹部连捅12刀,努诺死亡。法官以“不退让法”为依据,判萨维德拉“未成年二级谋杀”罪名不成立。此案中,“努诺用拳头袭击萨维德拉头部”的细节为萨维德拉自卫提供合理性。
●争议
法学人士称,佛罗里达的“不退让法”让那些先枪击他人后声称“正当防卫”的人得逞。因为枪击者可说自己开枪是“受到威胁”,而唯一能证明这点的人就是被枪击者。迈阿密警察局长曾表示这是一条“不合适且危险的法案”。“不退让法”的案例显示,许多有着犯罪和暴力记录的人在从这个最有争议的法律中受益。
2 种族问题
齐默尔曼若是黑人,根本不会被起诉?
种族问题也是这个案件的一个争议点。
控方指齐默尔曼首先跟踪马丁,加上致电报案中心时言语充满种族歧视及恶意,认为齐默尔曼先作挑衅。
齐默尔曼的律师表示,枪杀案当晚,马丁首先攻击齐默尔曼,并将他打伤。由于认为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齐默尔曼开枪打死马丁。其律师甚至表示,“如果齐默尔曼是黑人,他根本不会被起诉。”
有报道称,庭审中全女班陪审团由5名白人、1名拉美裔组成,并无黑人。
英国《每日邮报》在报道此次事件时,标题写作《白人枪杀黑人,在通过“不退让法”的州有354%的可能性被认做不是谋杀》,报道中称,研究显示联邦调查局2005年至2009年间发生的43500起杀人案件,发现其中白人杀死黑人的案件比黑人杀死白人的案件更容易被判无罪。
媒体分析人士表示,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纽约时报》等美主流媒体在报道此次案件时,将此事定性为“种族歧视导致的凶杀和枉法”,造成舆论倾向。(韩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