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医改面临新一轮诉讼战 推行医改路漫漫
节育条款惹争议
美国医改法案规定,雇主为雇员提供的医疗保险应涵盖节育服务,包括避孕药、口服避孕片以及输卵管结扎等,雇员在此项服务上不必承担自付率。
该规定引起许多教会组织的不满,科罗拉多州一个名为“穷人的小姐妹”的修女组织向法院申请禁令,要求暂缓执行这一规定。2013年最后一天,最高法院对此案经过长达11个小时的辩论后,索托马约尔大法官颁布了一项临时禁令,准许一些天主教机构不将节育服务纳入雇员的医保范围。
临时禁令到1月3日截止,在此之前奥巴马政府必须就是否继续执行此项禁令作出回应。1月3日,奥巴马政府向最高法院反馈说,科罗拉多州的修女组织不需要医保新规的保护,她们可针对节育条款寻求“自我免除”。奥巴马政府同时向索托马约尔大法官提出要求,取消她之前颁布的临时禁令。
美国联邦副检察长唐纳德·弗瑞丽在回函中称,修女组织只要表明自己的宗教反对立场,就能退出节育条款的规定。“申请者只要大笔一挥,就能获得自我免除的待遇。”弗瑞丽说。
美国的宗教团体认为,医改法案中的节育条款违反了1993年《宗教自由恢复法案》的精神,而一旦签署了“自我证明”文件,他们就会沦为政府的“同谋”,因为法案仍可以通过“第三方保险”推行节育条款。
“奥巴马政府对待宗教事务简直是‘睁眼瞎’。”科罗拉多州修女组织的代表律师马克·黎恩济说,“修女或其他申请者并不能执行免除文件,因为他们无法代表第三方签署文件。”
诉讼判决乱了套
索托马约尔大法官处理的只是数十起类似诉讼中的一例,美国各地联邦法院针对这些诉讼作出的不同裁决,更加剧了美国社会对医改法案部分条款的分歧。
科罗拉多州的“好必来”工艺品连锁店同样对节育条款提出质疑,该店业主称他们遵循圣经原则进行经营。丹佛的联邦第十巡回上诉法院裁定,强制“好必来”公司执行医改法案的节育条款将违反《宗教自由恢复法案》。
位于费城的联邦第三巡回上诉法院则裁定,宾夕法尼亚州的一家橱柜制造商必须执行医改法案的节育条款。这家名为“康内斯托加”企业的业主来自门诺派(基督教新教派别之一)教徒家庭,他们同样反对节育条款。
去年12月31日,美国天主教主教联合会主席约瑟夫·库尔茨大主教向奥巴马总统发出抱怨信,称部分民众已从节育条款中获得免除,但其他反对这一条款的民众还没有得到需要的结果。“对那些根据自身信仰寻求生育医保的人而言,法案的条款过于严苛且处罚不甚合理。”库尔茨在信中说。
不过,一些妇女权益组织则对奥巴马政府推行的医改法案表示支持。2014年元旦,美国计划生育联合会主席塞西尔·理查兹发表声明说:“节育是妇女最基本的预防性保健,医改法案确保不论在哪里工作的妇女,都能够在不用承担自付率的情况下,享受和其他预防性医保一样的节育服务。”
针对医改法案引起的诉讼分歧,最高法院将于3月受理这些官司,包括科罗拉多州的“好必来”案和宾夕法尼亚州的“康内斯托加”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