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谴责伊拉克极端组织系统性践踏民众权利
中新网8月26日电 据联合国网站报道,联合国人权高专办8月25日发表媒体通报,对伊拉克境内目前由“伊斯兰国”极端组织及相关武装力量所实施的“骇人听闻、广泛且系统性”剥夺人权的活动予以严辞谴责。
据人权高专办接到的报告,相关侵权行为包括定向杀戮、强迫皈依、绑架、人口贩卖、奴役、性虐待、破坏具有宗教和文化重要性的场地,以及因为种族、宗教或教派派别原因而对整个社区进行围困等。在直接被当作袭击目标的人群当中有基督徒、雅兹迪人(Yezidi)、沙巴克教派(Shabak)、土库曼人和塞巴人。
联合国人权高专皮莱在通报中指出,“伊斯兰国”极端组织及附属武装团体每天都在施行严重践踏人权的可怕罪行,在其所掌控的地区基于种族、宗教或教派原因对男女老幼无情地开展大规模的种族和宗教清洗活动;此类迫害行为将有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
皮莱呼应秘书长伊拉克事务特别代表姆拉登诺夫(Nickolay Mladenov)早些时候发表的声明称,位于伊拉克北部萨拉赫丁省的什叶派土库曼社区阿迈尔利(Amerli)目前已被“伊斯兰国”极端武装围困长达两个多月,至少13000人、其中包括超过1万妇女和儿童严重缺乏食物、用水和医疗服务,并面临迫在眉睫的大屠杀风险。皮莱紧急敦促国际社会与伊拉克当局共同合作,防止一场人道主义和人权悲剧的发生。
皮莱强调,伊拉克政府、库尔德地区当局和国际社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不遗余力地为处境脆弱的少数民族宗教社区成员提供保护,并确保他们能够安全返回原籍地。同时,皮莱对有关“伊斯兰国”武装团体强迫招募儿童兵、将其蓄意安排在战斗一线充当“人体盾牌”的报道,以及屠杀被拘禁和俘虏人员的证据深表愤慨,称此类针对无辜平民的“冷血、系统性和有预谋的杀戮”可能构成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
皮莱表示,依据国际法,伊拉克冲突各方有责任不将平民及平民设施列为攻击目标,并采取一切可行的预防措施,防止敌对行动伤害平民,同时尊重、保护和满足平民的基本人道需求。她敦促国际社会采取切实行动,确保实施严重践踏人权罪行的肇事者不会逍遥法外,并将那些执行或协助实施违反国际法活动的责任人依法严惩。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下设的“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25日也特别发表声明,对恐怖武装组织“伊斯兰国”基于种族和宗教原因对无辜平民开展大规模杀戮、迫害及侵犯人权活动表示震惊,同时高度关注伊拉克境内发生的大规模屠杀、种族清洗、强迫流离失所,以及针对妇女和儿童的暴力等问题,称这公然违反了《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问题公约》,并将增加种族灭绝悲剧发生的风险。
委员会要求人权理事会立即就伊拉克人权局势召开特别会议,并考虑成立调查委员会,对“伊斯兰国”组织可能犯下危害人类罪的指控进行彻查;同时,委员会呼吁潘基文秘书长向安理会建议,设立临时的联合国维和部队,以在交战激烈的尼尼微平原地带建立安全缓冲区。
专题:伊拉克危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