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世越号”船长获刑36年 谋杀乘客罪名未成立
当地时间2014年11月11日,韩国光州,沉没渡轮“世越号”船长李准石和船员们抵达法院,接受最终审判。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中新网11月11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当地时间11日,韩国地区法院裁定失事客轮“世越号”船长李某因事发时抛下乘客不管判处其36年徒刑。
报道称,李某因在危机时刻弃船,不顾船上乘客安危获刑36年,但其 “谋杀304名乘客”罪名并未成立。
4月16日上午,“世越号”客轮在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近海发生沉船事故,造成304人遇难(包括失踪者)、142人受伤。目前,仍有9人下落不明。
此前,检方对包括船长李某在内的4人适用了杀人罪和杀人未遂等嫌疑,对三副和操舵手适用了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的嫌疑,对其余9名船员适用了遗弃致死、致伤嫌疑。检方曾要求法院判处船长李某死刑,判处大副姜某、二副金某、轮机长朴某无期徒刑,判处其余船员有期徒刑15-30年。
就在判决结果公布前几小时,韩国国务总理郑烘原主持召开有关部门长官会议并宣布,政府决定从当天起停止对“世越号”沉船事故失踪者的搜救工作。
【编辑:张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