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媒:朝规定韩企拖欠工资加罚款 韩企负担加重
中新网4月15日电 据韩媒报道,朝鲜2008年单方面向韩方通报劳动规定相关细则,内容包括若韩方企业延迟支付朝鲜工人工资,则按日每天加收0.5%的罚款。韩国统一部官员15日表示,如果目前朝鲜要求提高园区工人工资的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话,韩方企业可能面临延迟支付工资的情况,企业负担恐进一步加重。
据报道,韩国政府虽然表明细则制定需根据韩朝协定,韩方无法接受单方面通报,但事实上,韩方无法阻止朝方实施细则规定。2003年获得通过的开城园区劳动规定中没有就延迟支付工资的情况制定相关标准,仅规定韩方若不及时向朝鲜机构缴纳社保费,需缴纳每日0.05%的拖欠罚款。
韩国统一部官员表示,由于劳动规定没有就拖欠工资的情况做出规定,所以朝鲜很可能以细则的方式制定了规定。根据细则,企业需在30日之内缴纳拖欠罚款。该人士分析说,罚金的最大限额为30日拖欠的金额,即使几个月不支付工资,罚金金额也不会继续增加。
报道称,入驻企业需在本月20日之前向朝鲜工人支付工资,若韩朝双方无法找到折中方案的话,企业预计将根据政府方针按照此前基准支付朝鲜工人工资。而在此情况下,朝鲜或将全面拒绝接受工资,并向韩方企业收缴拖欠罚金,向企业施压。
据此前报道,2014年11月,朝鲜单方面修改“开城工业地区劳动规定”的13项条款,删除园区工人最低工资上调幅度不得超过前年度最低工资5%的内容。
今年2月24日,朝鲜通报韩方称,将根据修改后的劳动规定,从3月1日起把朝鲜工人最低工资从此前的70.35美元上调至74美元。韩国政府拒绝接受朝方决定,并提议于3月13日在开城工业园区召开共同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来解决问题,但朝方没有回应该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