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与在野党就“专守防卫”原则形成对立
对于使行使集体自卫权成为可能的安保相关法案,日本在野党认为法案脱离了日本战后“专守防卫”的防卫战略基本方针因而表示反对,日本政府则主张“坚持了专守防卫”方针,双方形成了对立。
日本共同社6月7日解释称,专守防卫是指受到对方攻击后才以保卫本国为目的行使武力的做法。观点是不主动攻击、仅保留最低限度的防卫能力,可以说与“无核三原则”一样,都是象征和平国家的词汇。
“二战”结束10年后的1955年,当时的日本防卫厅长官在国会发言称,“将基于仅保卫日本国土的专守防卫”。1970年的日本《防卫白皮书》中首次正式使用了“日本的防卫以专守防卫为宗旨”的表述,这一表述逐渐为国民所接受。而现在的日本政府见解是1981年时任防卫厅长官大村襄治的国会答辩内容,之后的历届政府都继承了该见解。
报道认为,如果安保法案获得通过,行使集体自卫权将成为可能。根据至今为止的政府见解,专守防卫是指日本受到攻击后出动自卫队。防相中谷元近来在国会被问及担任防卫厅长官时的有关认识时也表示,“当时理解为是指日本遭受武力攻击时”。
集体自卫权是指关系密切的他国遭受攻击时即使本国没有受到攻击也可以一起展开防卫、进行反击的权利。以日美两国关系为例,当美国受到别国攻击时,即使日本未受攻击也将出动自卫队。在野党指出“这不是专守防卫”。
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认为,即使行使集体自卫权,也只允许保卫日本国土及国民的旨在“自卫”的活动,断言“专守防卫是日本防卫基本方针这一事实丝毫没有改变”。
中谷表示,今后专守防卫的“受到对方攻击时”这一条件中,不仅包括“日本受到攻击”,还将包括“关系密切的他国受到攻击”的情况,承认了解释范围的扩大。在共同社看来,这显然与不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的以往政府的态度不同。仅凭安倍“丝毫没有改变”的答辩不足以做出解释,不得不说可能会给日本国民造成误解。(记者 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