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福岛核事故处理不力 七千日本民众集体索赔
中新网6月15日电 据日媒报道,针对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毗邻福岛县的栃木县北部3个市町的居民等约七千人本月15日向日本原子能损害赔偿纠纷解决中心申请启动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ADR),要求东电赔偿总额18.5亿日元(约合人民币9300万元)。
据报道,当天上午在栃木县政府召开记者会的律师团称,这是未被东电作为赔偿对象的地区首次集体申请,规模仅次于福岛县浪江町的约1.5万人。律师团表示“希望让他们承认因县境之隔而未得到赔偿的人们为受害者”。
记者会上,身为团长的律师尾谷恒治表示:“即使被认定和自主疏散对象区域辐射量相同,也未得到任何赔偿,这是不合理的区别。希望东电认真对待七千多人的呼声。”
孩子正在上小学的申请人手冢真子(45岁)强调:“事故发生后不久,在不知道庭院辐射量的情况下让孩子生活着。四年中东电没有任何解释和道歉,剩下的只有对孩子将来和健康的不安。”
据了解,此次提出申请的是事故时住在大田原、那须盐原两市以及那须町的居民等7128人,其中三成以上是当时未满18岁者或在是在事故后出生的孩子。他们以事故带来的生活费增加和需支付精神损失费为由,要求赔偿与福岛县自主疏散对象区域同等的每人12万到72万日元,总共约18.5亿日元。
【编辑:吴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