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院判处东电赔偿核事故受害者家属
2016年04月27日 18:5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东京4月27日电(记者沈红辉 刘秀玲)日本东京地方法院27日认定福岛核电站附近医院两名患者的死亡与福岛核事故有关,判处东京电力公司赔偿受害者家属约3100万日元(约合181万元人民币)。
2011年3月,福岛核电站因地震和海啸发生核泄漏,核电站附近双叶医院的大批住院患者被迫疏散避难。患者安倍正和边见芳男在转移后不久死亡。
此后,两名死者的家属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认为福岛核事故导致安倍和边见被迫远距离长时间转移,无法获得及时救助和妥善治疗,最终死亡,要求东电公司赔偿约6600万日元(约合385万元人民币)。
东京地方法院在27日的判决中说,疏散避难导致安倍和边见病情恶化,两人的死亡与福岛核事故有关。
据日本媒体报道,双叶医院至少有44名类似住院患者在核事故后死亡,其中7名死者的家属已起诉东电提出索赔。这是日本法院首次就此类索赔案进行判决。
2011年3月11日发生的日本东部大地震引发强烈海啸。由东电公司运营的福岛核电站因海水灌入导致断电,其4个核反应堆中有3个先后发生爆炸和堆芯熔毁,造成灾难性核泄漏,福岛至今仍有不少民众处于“避难状态”。
【编辑:李夏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