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慰安妇拒领日本“治愈金” 要求日承担法律责任
韩国外交部25日说,将向在世原“慰安妇”和已故原“慰安妇”家属发放由日本政府出资的总计10亿日元(约合996万美元)“治愈金”。一些在世的原“慰安妇”当天表示拒绝,认为日本政府既没有承担法律责任,也不愿作出正式赔偿。韩国主要的原“慰安妇”支援团体24日重申拒绝“治愈金”。
在世“慰安妇”每人可领1亿韩元
韩国外交部发言人赵俊赫2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根据两国去年12月28日达成的协议,日本政府向其在韩设立的“和解与治愈基金会”转账这10亿日元后,韩国政府将以现金形式向每名在世原“慰安妇”发放1亿韩元(8.96万美元),向已故原“慰安妇”家属发放2000万韩元(1.8万美元)。
日韩“慰安妇”问题协议达成时,韩国共有46名原“慰安妇”在世,登记后去世的原“慰安妇”199人。截至本月,又有6名老人去世,幸存者只剩40人。
韩联社援引一名外交部官员的话报道,发给每名原“慰安妇”或已故原“慰安妇”遗属的具体金额可能因人而异,考虑个人需求,可以分期发放,也可以一次性领取。
这名官员称,以现金而非其他形式的方式向原“慰安妇”提供援助,并且不限定使用范围,“相当有意义”。赵俊赫说,其余大约20亿韩元(180万美元)将用于帮助所有受害者的项目,包括医疗和看护。
按照韩国外交部的说法,发放现金是为了“恢复‘慰安妇’受害者的名誉和尊严,治愈她们的伤痛”。
“补偿”还是“赔偿”存分歧
然而,自去年年底达成协议以来,日本一再强调,日本政府在“慰安妇”问题上没有法律责任,“治愈金”并非“赔偿金”。
首尔一处“慰安妇”受害者“分享之家”的主管安辛权(音译)25日接受法新社采访时说,“日本把这些钱视作人道主义援助,而不是法律赔偿”,因此,在这处“分享之家”居住的10名原“慰安妇”不会领取。
安辛权说,韩国政府试图通过给在世原“慰安妇”比过世者更多的钱来“安抚”老奶奶们。
前一天,在日本驻韩大使馆外的“周三集会”上,原“慰安妇”支援团体“韩国挺身队问题对策协议会”常任代表尹美香重申拒绝日本政府提供的10亿日元。
日本共同社报道,尹美香批评韩日“慰安妇”问题协议,说日本不承认强征“慰安妇”是战争犯罪,既没有官方道歉也没有法律赔偿。“韩国政府为了10亿日元就把我们的诉求给卖了。”
一名不愿公开姓名的韩国外交部官员承认,就这笔钱到底是“补偿”还是“赔偿”,日韩两国政府存在分歧。但他表示,受现实所限,韩国政府认为现在这种方式对时日无多的原“慰安妇”最有利。
受害者要求日本承担法律责任
韩联社分析,日本坚称这笔钱不是“赔偿”,目的显然是撇清任何法律责任。而许多“慰安妇”受害者要求日本明确承认为强征“慰安妇”担负法律责任。
日韩“慰安妇”问题协议的另一大争议点,是日本要求韩方移走民间团体安放在首尔市中心日本驻韩大使馆门前的“慰安妇”少女纪念雕像。韩方坚称,雕像是民间团体设立,韩国政府无权干涉,日方不得把雕塑迁移与“治愈金”转账挂钩。
韩国外交部发言人赵俊赫说,“少女雕像是由一个民间团体建造,因此政府没有权力下达任何命令”。但他同时表示,韩方同意尽量就搬走雕像事宜与相关团体商量。
不愿公开姓名的外交部官员说,两国先前就落实“慰安妇”问题协议进行磋商时,韩方说现在不是讨论少女像搬迁的时候,日方对此表示接受。尽管少女像问题仍未解决,日本将在近期向“和解与治愈基金会”转账那10亿日元。
“慰安妇”问题困扰韩日关系多年,日本先前一直拒绝向“慰安妇”受害者道歉和赔偿。尽管两国达成了旨在一劳永逸地解决“慰安妇”问题的协议,韩国国内对此仍有相当不满。批评者说,协议匆匆达成,没有充分征求受害者和公众的意见。
对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去年12月与韩国总统朴槿惠通电话时以首相名义作出的道歉,一些原“慰安妇”和韩国民众怀疑其是否诚心,并认为这一道歉并不正式。
上月28日,“和解与治愈基金会”在首尔成立时遭遇“慰安妇”受害者支援团体抗议。基金会理事长金兑玄被一名男子喷射辣椒水,立即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治疗。
胡若愚(新华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