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韩国政局三条路 提前大选恐难免
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 新闻分析:韩国政局三条路 提前大选恐难免
新华社记者杜白羽
韩国总统朴槿惠29日再次“突袭式”反击,针对“亲信干政门”发表第三次面向国民的谈话。这一谈话在韩国内外引起多重解读。有分析称,朴槿惠所说“我已放下了一切”可以理解为她“愿意辞职”,但更多分析认为朴槿惠实则以退为进,提出“有条件”下台,是将球踢给国会。
朴槿惠此次谈话在韩国上下引发各种猜测,而她所要传达的核心要点是,“在朝野各党派协商出平稳交权方案后,将根据国会安排的日程和法律程序卸任”。这意味着韩国政局未来发展将有三种可能。
弹劾或生变
朴槿惠第三次谈话的时机选择很有讲究,即在主要在野党弹劾草案终稿即将出台前。这客观上抢占了一定主动权,部分消减了即将面临弹劾的压力。谈话发表后,执政党新国家党的“非朴派”议员内部出现了动摇,已有人改变原先支持弹劾的立场。新国家党党鞭郑镇硕建议朝野重新考虑弹劾前景。
但在野党不为所动,坚持最晚将在12月9日表决“总统弹劾案”。当地舆论认为,若表决延迟,弹劾动力可能削弱,或出现更多变数,因此在野党将力促尽早通过弹劾案。
根据弹劾程序的相关规定,在一定数量的国会议员提请弹劾议案后,国会将在24小时后进行投票,获得三分之二即200票以上赞成方可通过。目前,在野党拥有171个议席,朴槿惠谈话前已表明赞成弹劾意向的执政党议员有40余人。
若弹劾案通过,议案将交付宪法法院裁决。宪法法院最迟需在180天内作出裁决。若宪法法院裁决弹劾案成立,朴槿惠将被取消总统职务,此后60天内将举行新的总统大选。宪法法院9名法官中,两名将于明年3月底前到任,而新法官人选仍需经总统提名。由于弹劾案成立需要获得宪法法院6名以上法官支持,仍存在被否可能性。
在野党认为,当前局势下,执政党“非朴派”无法对弹劾案说“不”,因为如果议案遭否决,执政党议员将全体背锅。但在朴槿惠讲话后,“非朴派”的弹劾赞成票可能出现变数,不排除弹劾案遭否决的可能。一旦如此,民意怨气将转移至国会,届时韩国朝野恐将极度对立。
韩国媒体认为,即使弹劾案通过,最快也要到明年3月,而总统大选最快将于明年5月进行。
“有序退位”难
朴槿惠谈话中说,她将把“包括缩短总统任期在内的去留问题”交由国会决定,但她安排了一个前提,即“如果朝野对她下台的时间能达成共识”。
问题正在于,韩国朝野达成共识并不是一件易事。执政党想放缓摊牌速度,在野党则想加快步伐。对于朴槿惠应该何时下台、下届大选何时举行,朝野分歧深刻。新国家党由于尚未找到合适的总统候选人,希望大选日程尽可能后延,尽量将朴槿惠“亲信干政”问题带来的负面影响最小化。而对于目前民意支持领先的在野党总统候选人来说,大选越早安排越有利。
韩国《朝鲜日报》报道说,为安定政局,朝野元老有意祭出“有序退位”招,即让朴槿惠只保留总统名分,将实权交给总理和内阁,以实现政局平稳过渡。
但这种安排将涉及韩国朝野的另一主要分歧,即在过渡阶段对总理人选、过渡内阁组建的主导权之争。
因此,表面上看,朴槿惠是将自己的去留交给国会,但实际上,国会接到的是“烫手山芋”。如果国会连总理人选都僵持不下,总统去留时间就更没人能说了算。谁在权力空白期出任总理,这可能是下一步政局发展的关键。
而此选项下,韩媒给出的时间表是,朴槿惠最快能于明年4月离开青瓦台,随后60天内,即明年6月有望举行总统大选。
修宪有障碍
第三个可能选项是修宪。韩国舆论分析,朴槿惠说的“按照法律程序卸任”,可能暗指修宪。
主张修宪派认为,修宪内容可包括将总统任期从5年缩短为4年、缩小总统权限甚至改行议会内阁制等。修宪需要首先在国会组建修宪特别委员会,特委会制定修宪方案后交由国会表决,在获得国会三分之二以上赞成后,还需要在30日内经国民投票赞成后才能生效。
这样一来,朴槿惠所说的“缩短任期”,意味着并非弹劾下台或辞职下台,而是走完了“新宪法”设定的总统任期。
韩国舆论分析,如果选择修宪选项,理想的政治日程是:12月中旬成立修宪特别委员会,明年3月临时国会通过修宪案,4月举行国民投票,6月举行总统大选。
但修宪方案遭到文在寅、安哲秀等在野党下届总统热门候选人的反对。执政党内“非朴派”议员也指出,从民意和在野党的立场看,修宪主张难以实现。
总之,上述三个选项中,尽管朴槿惠都不可能很快下台,但三条路的时间表都指向了2017年6月,即提前半年举行总统大选。可以预料,这期间韩国政坛争斗不会平息,由此引发的社会不安也将会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