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众议院全体会议18日通过了《低潮线保全和基地设施整备法案》。这一法案要求保护日本最南端的冲之鸟岛(中国称冲之鸟礁)和最东端的南鸟岛等,维护日本海底资源开发和专属经济区的权益。
该法案要求在没有船舶靠岸设施的冲之鸟岛,通过设立经济活动基地,向国内外宣传“冲之鸟”是一座岛屿。在南鸟岛周边,准备推进海底资源的开发。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曾在1月19日的例行记者会上重申,日本以冲之鸟礁为基点,主张大面积管辖海域的做法,不符合国际海洋法,也严重损害了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
马朝旭说,关于冲之鸟礁的问题,《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3款明确规定: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
他强调,冲之鸟礁在海水涨潮时露出水面的面积不足10平方米,显然属于《公约》规定的岩礁,因此不应该拥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建造人工设施也不能改变它的法律地位。(记者蓝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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