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8日电 新加坡《联合早报》28日刊文说,中国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7日透露,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共计10万7174.91亿元,部分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分为“体制内”和“预算外”。“体制内”债务规模很小,而“预算外”债务则规模巨大,容易产生风险。
文章摘编如下:
中国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7日透露,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共计10万7174.91亿元(人民币,下同),部分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部分地方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较大。
刘家义公布的地方政府债务占中国去年国内生产总值的四分之一,并大大超过去年8万3000亿元的全国财政收入。不过,一些财经界分析人士认为,以中国目前的财力,这些地方政府债务短期内不会给中国带来无法承受的金融风险。
中国的预算法并不允许地方政府举债,但长期以来,各级地方政府以各种名义大举借债弥补经费不足早已司空见惯。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推出多达4万亿元人民币的刺激计划,地方政府也纷纷采取经济刺激政策,包括政府主导投资或为大型建设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更使地方政府债务猛增。
刘家义昨天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时说,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共计10万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6万7109.51亿元,担保责任的2万3369.74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1万6695.66亿元。在这些债务余额中,有51.15%共计5万4816.11亿元是2008年及以前年度举借和用于续建2008年以前开工项目的。
审计报告显示,有78个市级和99个县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高于100%,分别占两级政府总数的19.9%和3.56%。部分地方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较大,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中,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为2万5473.51亿元,共涉及12个省级、307个市级和1131个县级政府。
刘家义指出,目前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缺乏规范,大部分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存在融资平台数量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从行业看,高速公路、地方所属普通高校和医院90%以上的债务余额为担保债务或救助债务,借新还旧率较高。有387所高校和230家医院的借新还旧率超过50%,还有95所高校和575家医院存在逾期债务57.6亿元。
预算外债务
规模大风险高
有关人士指出,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分为“体制内”和“预算外”。“体制内”债务包括1998年中央财政发行长期建设国债转贷地方使用,2009年和2010年由中央为地方连续两年代发地方债,共约4000亿元。这些“体制内”债务规模很小,不存在大的风险。而“预算外”债务则是指那些为规避预算法的规定,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上产生的债务,其形式繁多,以企业债券、银行贷款、中期票据等形式存在。这些债务规模巨大,容易产生风险。
路透社报道,尽管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低,但多数分析师认为风险可控。香港京华山一证券华东区首席代表唐浩夫表示,目前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至于导致中央和地方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革,地方政府的压力也不会太大。
而中国银监会计划在三个月内清理多达2万9956亿元的地方债务。中央政府将会介入偿还一部分贷款,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也将介入承担部分损失。
刘家义27日强调,将建立全口径债务监管体系,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再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变相举借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同时坚决禁止政府违规担保行为。(于泽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