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9日电 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刊文说,民进党“大选”选情随着“小猪扑满”(存钱罐募款)的策略,似乎在各地有炒热的迹象。然而此事暴露出参选人蔡英文及其阵营,为了追求胜选而不惜游走法律边缘。这种选战伎俩跟陈水扁没有两样,学法律的人却把法律践踏在脚底。
文章摘编如下:
民进党“大选”的选情,随着“小猪扑满”的策略,似乎在各地有炒热的迹象。然而此事暴露出参选人蔡英文及其阵营,为了追求胜选而不惜游走法律边缘。这种选战伎俩跟陈水扁没有两样,学法律的人却把法律践踏在脚底。
陈水扁在2000年“大选”时,采取降低政治诉求的软性基调,规避外界对他“台独”立场的质疑,再拜蓝军分裂之赐,侥幸取得大位。到了2004年寻求连任时,陈水扁则是大打法律擦边球,用尽各种手段来争取选票,当时的操盘手邱义仁所说的“割喉割到断”,形容得最为传神。
蔡英文对此次“大选”的打法,一开始还算是中规中矩,但在传统绿色选民激不起热情之下,她也立即转向阿扁看齐,故意在法律条文之间钻空隙、找漏洞,甚至无视于法律的规范。
就以“小猪扑满”来说,参选人只要开设政治献金账户,并依法向“监察院”申报,本来就可以对外募款。问题是,蔡英文操弄小孩捐出“小猪扑满”,不仅是利用单纯无知的小孩,为其进行政治造势,更重要的是,也违背“政治献金法”有关未具选举权者不能捐赠政治献金的规定。
蔡英文是学法出身,在大学教授法律课程多年,又曾任“立委”、“陆委会主委”、“行政院副院长”,现在担任民进党主席,参与多次选举活动,不可能不知道法律的界线在哪里。她却执意如此,显然是政治压倒法律,为求胜选而不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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