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31日电 《澳门日报》31日发表社论说,在27日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农村建设应保持农村的特点,不能把城镇的居民小区照搬到农村去,赶农民上楼。“不能赶农民上楼”,掷地有声。他还在会议上一再提到要吃透民情,了解农村的真实情况和群众的真实想法,使决策和工作更加切合实际,可谓语重心长。
文章摘编如下:
在27日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农村建设应保持农村的特点,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保持田园风光和良好生态环境。不能把城镇的居民小区照搬到农村去,赶农民上楼。“不能赶农民上楼”,掷地有声,各地领导干部直须记取。
中国正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在农村建设进入这样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应当强调科学发展,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特别是要立足中国基本国情农情。温家宝总理在会议上一再提到要吃透民情,了解农村的真实情况和群众的真实想法,使决策和工作更加切合实际,可谓语重心长。显然,一些地方、一些干部还没有充分理解这个精神,行动上带有许多盲目性,脱离群众,不切实际,出了一些偏差。
让农民改善居住条件,住上楼房,这当然是好事。新农村建设还不是为农民建设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不过,农民幸不幸福、家园美不美好,应该是农民自己说了算,而不是领导干部说了算。
现在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深入农村,不征求农民意见,闭门造车,凭自己一句话定江山,虽然也算辛辛苦苦把事情做了,可农民就是幸福不起来,还是有许多意见。温家宝总理告诫地方干部,要始终尊重农民意愿,即使是为农民办好事,也要允许农民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不要追求整齐划一、一步到位。
他指出,在农村做任何事情,都必须坚守政策和法律底线。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特别强调要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温总认为,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国土资源部已于28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坚持项目管理、封闭运行。试点必须以促进耕地保护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村小城镇和中心村及各业经济发展、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环境保护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依法推动、规范运作、民主公开、量力而行。坚决防止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倾向,坚决防止擅自扩大增减挂钩试点规模,坚决防止侵害农民权益。凡集体组织和农民不同意的,不得强行开展。严禁强拆强建、强迫农民住高楼。
现在应该特别注意两种动向。一种是一些地方官员为了出政绩,不讲客观规律,不征求农民意见,不管农民利益,以村镇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名义,片面追求建设用地指标或是盲目开发房地产,不顾条件大拆大建,这叫做政绩挂帅,劳民伤财。另一种是个别地方干部与豪富、恶势力勾结,强迫农民迁村并屯,强征强买土地,营私舞弊,中饱私囊。
“不能赶农民上楼”,告诉人们尤其是地方干部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尊重群众,重视客观规律,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发展更科学,社会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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