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华媒:日本公务员为何“热爱”违法违纪?
中新网1月14日电 日本新华侨报网14日刊出评论说,日本警察内部违法违纪事件多发,而几大中央省厅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藏污纳垢现象。为什么日本国家公务员如此“热爱”违法违纪呢?分析称,日本中央省厅为了不丢面子,对“害群之马”一律从轻处置,而牢牢掌握这种“潜规则”的公务员们则越发肆无忌惮,轻易触法。
文章摘编如下:
2013年1月,日本爱知县的一名巡警对女高中生强奸未遂的丑事被曝光。正当舆论谴责执法者犯法的行径时,新的调查发现,这名巡警在读高中的时候就曾多次猥亵小学女生和初中女生。他在接受警方审问时供认,选择做警察是因为觉得当了警察以后自己会洗心革面。但事实上,这名巡警竟发展成为了一名惯犯。
其实,类似这样执法者犯法,抓人者被抓的事件,在日本警察内部连年增多,可以说是层出不穷。有数据表明,2009年,日本警察厅共处分内部人员242名,到了2012年,被处分者人数已经超出400多人,大幅刷新近十年最高纪录,其中还包括一起富山县警察本部高级警官连杀2人后放火毁尸灭迹这样的重大案件。
事实上,不仅日本警察内部违法违纪事件多发,日本几大中央省厅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藏污纳垢现象。2009年,主管国家财政的机构——财务省,出现高层官僚偷税漏税事件;2009年,主管国家教育的机构——文部科学省,出现公务员利用电脑海量下载幼童裸体、男性性器官、男女性交的摄影图像,并且上传到网络上供人自由阅览的事件; 2010年,主管国家司法的机构——法务省,出现公务员执着地跟踪骚扰女性同事的事件,另一法务省公务员则对自己负责的少年管教所里的多名少女进行言语调戏。
据了解,在2009年到2011年间,处分公务员案,日本内阁府有16起,总务省有28起,财务省有19起,文部科学省有14起,经济产业省有69件,国土交通省有84起,环境省有21起,水产厅有31起,林野厅有211起,海上保安厅有44起,公安调查厅有37起,法务省有385起,农林水产省有559起……上述的还只是冰山一角。
为什么日本国家公务员如此“热爱”违法违纪呢?难道说日本的调皮捣蛋分子全都扎堆儿做了国家公务员吗?
一份刚刚曝光的日本财务省处分通知或许会给我们透露一点端倪。这份名为《训告书》的处分通知,是刚刚下台的日本首相野田佳彦在担任日本财务大臣的2010年,对一名有偷窃行为的财务省公务员下达的内部处分通知。日本国家公务员违法违纪后的处分方式总体分为两种,惩戒处分和内部处分。惩戒处分又按轻重程度分为戒令、降薪、停职、革职四种。内部处分分为注意、严重注意、训告三种。那些惩戒处分对公务员今后的职场晋升、年末评比、奖金退休金等均有很大影响。而与之相比,内部处分就轻微多了,只痒不疼。
对上面提到的那个长了“三只手”的财务省公务员,野田佳彦担任财务大臣时仅仅给了一个内部训告处分,简直宽容地离谱。事实上,离谱的不仅是野田佳彦或是说财务省,其他日本中央省厅的实情也大致相同。按照《关于惩戒处分的指针》规定,对于职场性骚扰的公务员应给予惩戒处分。但是在2009年4月,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对一名抚摸女同事身体被告发的男性公务员给予的仅是内部训告处分。按照同规定,对于酒后驾车的公务员应给予革职、停职或降薪处分。但是在2010年11月,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对一名饮酒驾车被抓的公务员给予的也是内部训告处分。
这些中央省厅对下属公务员只进行口头批评而不实际“打屁股”,当然不是因为什么爱护。按日本人事院制定的规矩,凡是在公务时间内因违法违纪被处以惩戒处分的,和在公务时间外因违法违纪被处以革职或停职处分的国家公务员名单必须对外公布。但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中央省厅为了不丢面子,公然违反人事院制定的惩罚规定,对“害群之马”一律从轻处置。而牢牢掌握这种“潜规则”的公务员们则越发肆无忌惮,轻易触法。
2013年1月9日,安倍新政权又宣布,要对民主党执政时的大幅削减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方针进行修改,日本自民党也主张“反对毫无主见地大幅抑制公务员录用”。在此前的民主党执政期间,采取了抑制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政策,2012年度的新增录用人数仅为6336人,比2009年减少了26%。眼见着扩招国家公务员的大门被打开,安倍政权能否执好缰绳,让公务员队伍里不再出现“乱马”、“野马”,成为其即将面临的又一挑战。(蒋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