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报:在钓鱼岛问题上 美日而非中国违反国际法
中新网5月9日电 《澳门日报》9日刊载社论《钓岛问题谁违反国际法?》一文,文章指出,美国在相关报告中指责中国划定的钓鱼岛领海基线“违反”国际法,这是不合史实的。事实上,违背有关国际公约和国际法的恰恰是美国和日本,他们对中国领土私相授受,才埋下了今天钓鱼岛争端的祸根。
文章摘编如下:
美国国防部6日向国会提交的2013年度《涉华军事与安全发展报告》称,中国去年九月划定的钓鱼岛领海基线“违反”国际法。钓鱼岛自古是中国领土,中国在自己领土上划定领海基线,何错之有?事实上,违背有关国际公约和国际法的恰恰是美国和日本,他们对中国领土私相授受,才埋下了今天钓鱼岛争端的祸根。
美国并没有详细说明中国划定钓鱼岛基线如何“不恰当”,在法理上存在甚么问题,但日本官方和媒体却闻之兴高采烈,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7日表示,十分欢迎美国的主张;有日本官员更认为,有了叫板中国的底气。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中国领土,有史为凭、有法为据。钓鱼岛等岛屿是中国人最早发现、命名和利用的,中国渔民历来在这些岛屿及其附近海域从事生产活动。早在明朝,钓鱼岛等岛屿就已经纳入中国海防管辖范围,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从来就不是甚么“无主地”,中国是钓鱼岛等岛屿无可争辩的主人。
1895年,日本在甲午战争末期,非法窃取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随后,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日本强占的中国领土,如东北地区、台湾和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日本的主权只限于本州岛、北海道、九州岛、四国及由盟国指定的小岛。从法理上,作为台湾一部分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业已回归中国,历史不容翻案。
日本狡辩称,日本和清政府签署的《马关条约》中台湾附属岛屿没有包括钓鱼岛,因而日本仍“拥有钓鱼岛主权”。专家指出,甲午战争末期,日本趁清政府败局已定,私自将钓鱼岛列屿划入冲绳县(原琉球王国所在地)“管辖”,并在随后的《马关条约》中否认“台湾附属岛屿”包括钓鱼岛。
日本以此证明钓鱼岛是其领土,十分荒谬。且不说其私自将钓鱼岛划入琉球的做法不合法,中国乃至国际社会从未承认。更何况,日本并无琉球主权,何来钓鱼岛主权属日本?!琉球王国原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是明清时期中国的藩属国。1879年,日本政府以武力派往不设军队的琉球,吞并琉球王国,将它改名为冲绳县。此后,清政府多次抗议和交涉未果,受当时时局影响,该问题一直被拖延处理而未了结。1971年,美国在《移交冲绳协议》中声明,美国移交给日本的是治权而非主权,因此,日本自始至终对琉球并没有合法主权。
钓鱼岛争端因美国介入变得复杂。1951年日本同美国等国家签订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将琉球群岛交由美国管理。1953年,美国琉球民政府擅自扩大管辖范围,将中国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裹挟其中。
1971年,日、美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又擅自把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中国政府对日、美这种私相授受中国领土的做法从一开始就坚决反对,不予承认。日本政府所谓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日中之间不存在需要解决的领土争端,完全是罔顾史实和法理,完全站不住脚。
领海基点基线是一个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务,由各国自主决定。中国政府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点基线完全符合相关国际法和国际实践。
美国一方面声称对钓鱼岛主权不持立场,一方面却偏袒日本,让其为所欲为,一而再再而三地挑衅中国,危及地区和平稳定,中国被迫采取反制措施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美国若然在钓鱼岛问题上执迷不悟,必然会损害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