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0日电 香港《大公报》日前刊文《澳门经验 港勿当“负面”》说,澳门回归以来,依法实行行政主导体制,正确处理行政、立法和司法三者的关系,实施良好管治,共同推动澳门各项事业向前发展,从中央领导人到澳门官员对此给予了正面的肯定。这些经验之谈,讲的是澳门,但对香港有参考之处。
文章摘编如下:
澳门回归十周年大日子在即。日前,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有澳门基本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的举行,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出席,对澳门回归十年全面落实“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成就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全面加强法制观念,二是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三是要努力提高依法管治的能力。
此外,吴邦国还谈到,澳门回归以来,依法实行行政主导体制,正确处理行政、立法和司法三者的关系,各界自觉维护澳门行政长官的权威,全力支持行政长官的工作,行政、立法、司法机关恪守定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施良好管治,共同推动澳门各项事业向前发展,吴邦国对此给予了正面的肯定。
前不久,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在另一个座谈会上提出了类似看法,指出澳门特区的行政、立法、司法配合良好。如今,吴邦国委员长再次肯定了澳门回归以来在施政方面的正面经验,包括贯彻行政主导、维护特首权威,特别是行政、立法、司法“恪守定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澳门回归以来的正面、成功经验和成就,决不是一些人所可以骂得倒的。对此,行将卸任的澳门特首何厚铧在座谈会上也有非常深入的阐述,他对澳门未来的管治提出了“四点思考”,第一点就是:“一国两制”是基本法核心所在,“一国”是主体、“两制”是派生,两者关系十分明确,只有国家利益得到维护,特区利益才会得到根本的保障,落实基本法的首要观念和关键即在于此。
同样,前澳门立法会主席曹其真在发言中也提出:必须不遗余力地坚持维护基本法的权威,在理解上不允许有丝毫的偏离,行政主导与立法监督的关系要妥善处理。这些经验之谈,讲的是澳门,但对香港能说没有半点参考之处吗?(关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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