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律师析美配枪法规 自卫可以切勿炫耀恐吓他人——中新网 - 闆风珶鎶骞冲彴
本页位置: 首页raybetapp2涓嬭浇 华人新闻

华人律师析美配枪法规 自卫可以切勿炫耀恐吓他人

2010年07月08日 16: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8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针对美国圣盖博华裔男子因持枪恐吓而被警方逮捕一事,华人律师邓洪提醒家里有枪的华人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枪支,在紧急情况下自卫可以,但绝不可随便拿出来炫耀,更不可指着别人恐吓。

  邓洪表示,枪是一种致命的武器,法律允许个人配枪是为了便于广大民众自卫,但持枪者绝不可以在人前把枪支拿出来炫耀,更不允许用枪指着别人,否则就会构成犯罪,就会像那位圣盖博华人一样,落得个“持枪恐吓”的下场。

  他指出,虽然1982年一位名叫麦当劳的人因芝加哥法院的“禁枪令”上诉最高法院并打赢了这场官司,但最高法院还是认为有必要对个人配枪采取一些管制措施。例如任何人不可以随身携带枪支,除非有秘密携枪证。法律还规定申请枪械执照者要经过15天的背景调查,如查出购枪者犯有前科,就不会允许该人配枪。

  根据法律的规定,个人配枪只能用于自卫的目的,绝不可以随身携带。即便在车上,枪械也不可以放在伸手可以够到的位置,只能放在汽车后舱内,而且要和子弹分开存放。法律还要求个人配枪者平时子弹不能上膛。

  邓洪强调,老百姓只有在紧急情况下自卫的时候才可以使用枪支。(高睿)

参与互动(0)
【编辑:陆春艳】
    ----- 华人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