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3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有关46名中国人以在华残留日本人的亲属身份来到日本后向大阪市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一事,该市政府22日以“身份担保人明显未提供实质的担保。不得不认为他们是以领取低保为目的入境”为由,决定将终止支付低保。
大阪市之前向厚生劳动省查询是否可适用《生活保护法》。厚劳省21日答复称,如果能够认定这些中国的入境目的是为了领取低保,则不能适用《生活保护法》。大阪市遂做出了上述判断。
大阪市长平松邦夫表示“不可能继续毫无根据地支付”。大阪入国管理局正就这些中国人的在留资格重新进行调查,大阪市将在结果出来后做出最终决定。
另一方面,平松市长要求政府创设援助残留日本人的亲属的制度,表示“在此之前必须穷困的人采取人道措施”。
厚劳省1954年曾下达指示,“对具有在留资格且处于需要生活保障状态下的人可适用《生活保护法》”。《入国管理难民法》则规定“有可能给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造成负担者不得入境”。大阪市批评了入管局的审查不够严谨。
大阪市22日透露称有18人以找到工作为由撤回了申请。市政府将不支付最近受理的其余28人的8月份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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