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1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近日,48名中国人以照顾已取得日本国籍的老人为由进入日本大阪市,其中32人申请到日本政府“低保”。大阪市展开深入调查、发现48名中国人的担保人仅有两名后,此事件的焦点转移到两名担保人身上。日前,入国管理局表示两名担保人“没有问题”,引发讨论。
法务省入国管理局表示,对担保人的要求包括:向被担保人提供逗留费、向被担保人提供回国旅费、遵守法律三点。但是,与民法上的保证人不同,担保人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义务。即便担保人拒绝支付被担保人的逗留费和旅费,也只会被追究“道义上的责任”。而且在申请过程中,负责申请代理的代书士也不会询问对方的资产和年收入,“最多只会问对方在日本有没有认识的人”,对于担保人的审查已经几乎不存在了。
不少人对入国管理局的说法表示反对,称:“不论有没有担保人,入境后立即申请生活保护这种事情确实是难以接受的。”8月4日,大阪市市长平松邦夫到访法务省时也指出,《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中明确规定,“如果申请者可能成为地方政府的负担,可以取消其入境资格。”而另一方面,不少人也反对从制度上更多地限制担保人的权限,认为如果使该制度具有法律约束力,大部分外国人都不能成为担保人,可能会给人造成“排外”的印象。
原东京入国管理局局长、移民政策研究所所长坂中英德指出,“仅具有‘安心费’作用的担保制度早就该废除了。我们应该进一步充实日语教育和就职支援活动,建立不需要依赖生活保护费的体制。”(李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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