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2日电 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自从金融海啸发生以来,美国纽约华人小区凭借高积蓄而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小,早前还有不少人伺机入市购屋,但是银行界人员10日指出,由于联邦政府规则越来越苛刻,目前即使华人手上有现金付头期款但都不易拿到房贷,如果处理不好还会引出麻烦,对银行与消费者都带来很大困扰。
纽约联邦储备银行顾问及美国国宝银行董事长孙启诚10日指出,自2007年地产高峰以来房价已跌逾30%,房贷利率又降至几十年历史最低点,很多有积蓄的华人都伺机买房或重贷,但是近期不少贷款最后无法完成。他解释说,其中一个原因是“房利美”和“房地美”贷款人必须提供国税局(IRS)的4506T表,亦即银行有责任要查证收入。“例如过往雇主发出的薪金证明亦可接受,但目前一切都要根据税表数目,如此一来,一些平常没有报足税的侨胞要拿贷款便十分困难。”
第二点是911事件后金融机构必须确定存款是合法所得,2008年金融海啸后这个针对银行设立的“认识你的客户”(KYC)规则也应用到贷款上,给贷款人带来最大障碍。孙启诚说,“例如申请贷款60万元用来购买价值一百万的房子。以往如果贷款人能出示其有收入可还贷款则很快批 。现在,银行还须知道40万元自备款的来源。如果贷款人是年轻人,工作收入不多,40万元的资金储蓄对他大概是不可能的,因为银行对资金来源无法证实或产生怀疑,贷款也会被拒。过往还可以说资金来源是赠予,但是赠予必须来自近亲,赠予资金也不能来自朋友或肯定地不能来自无关的人士,因为这会自然地引起怀疑其合法性。”
孙启诚说,“我们小区的大多问题贷款似乎出在当合法挣钱后,不知道或不愿意将钱存到银行去。在今日的贷款环境下,贷款人不能再将现金置于床垫下,而在需要买房时再将钱存入银行。根据老办法由朋友或亲戚提供赠予书,在现今的新规定下已行不通了。”
他指贷款人并须切记向贷款机构提交合理事实,一旦提出事实后贷款人不可修改事实以符合规定,法律对银行也加以严格限制。据孙启诚介绍说,非但银行本身需要审核,而且银行监管机构包括“房利美”和“房地美”及其它政府机构都会主动选办已贷款案件,如有不实事项对申请客户一定会引起麻烦,所以申请人必须慎重其所呈交的文件,以免触法。“过往贷款申请人因为要得到两房较低的利率,往往把用作出租的房屋作为自己居住的房屋而向银行贷款,这样在申请书上就成为伪造了。根据现在两房和政府的规定,银行必须对照其它的文件,譬如护照、选举证明、银行账户等,以证实他现在的房屋使用情形,方能接受贷款申请。伪造的申请虽然可能被通过,但若在以后的审查中发现申请文件造假就触犯了法规。以往若有这些情形,客户只需要还钱就可以了,而现在的规定下客户的贷款也必须要取消,而且银行必须要呈报 于有关当局,对客户造成不利的情况。”(王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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