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8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10月18日,日本大分县地方法院驳回了一位78岁的中国女性对大分市政府提出的起诉。其起诉理由是,大分市政府拒绝为她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这位78岁的中国籍女性曾向大分市政府递交了领取日本政府配发的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但被大分市政府驳回。于是该中国籍女性便以大分市政府不正当行使行政权力为由,向大分地方法院提出起诉。
大分地方法院一志泰滋审判长宣读的判决书中写道:“依据日本宪法的规定,最低生活保护是面向国籍为日本的人,而作为外国人是无权申请的。”这也是日本法院首次受理在日本拥有永久居住权的外国人关于申领最低生活保障的诉讼案。中国籍女性方面已经表示将继续上诉。
根据判决书中所述,这名将大分市政府告上法庭的78岁中国籍老妇人出生在日本,并拥有永久居住权。2008年12月,这位老妇人向大分市政府递交了领取由日本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但大分市福利事务所受理申请后随即对该女性的个人经济状况进行核实,结果发现,这名女性名下拥有相当数额的存款,认为该女性个人经济状况“不符合申领最低生活补助的条件”。因此,在大分市政府受理中国老妇人领取最低生活保护申请的过程中,其个人经济状况便成为双方争论不休的焦点。
一志泰滋审判长在提到申领最低生活保障时表示“日本宪法中并没有将外国人也作为生活保护对象的规定”,但其谈话中并不涉及老妇人的个人经济状况。由此可以认定,日本法律在这位老妇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问题上给这个老妇人吃了一个闭门羹。(米灏)
参与互动(0) | 【编辑:王海波】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