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2009年10月,发生在日本北海道森町公园内的中国研修生杀人遗尸案从2010年11月24日开始开庭审理。开庭前,被告人以维护公司名誉为由全盘翻供,有消息推测,杀人者有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宣告无罪。随着庭审的深入,公诉方不断找到于让被告低头的证据,使案情在法庭上被一步步展开。
据来自日本《每日新闻》的消息,2009年10月,日本北海道函馆地方法院对2009年10月杀害中国籍研修生宋方(受害时28岁)并藏匿尸体一案中的被告郑军(24岁)再次进行了公审。此次的公审中又出现了新的证人——郑军在案发前后这段时间正在交往日本籍女朋友。证人出庭作证,并提供了证明被告郑军罪行的新证据。
据证人所述,被告郑军在2009年10月20日晚上与证人约会时,曾对证人讲过:“我就是犯人,是我把宋方杀掉的,我明天就向警察自首。”然后问证人:“20年之后我40多岁,你会等我吗?”证人反问:“那个时候我都快50了,没关系吗?”
证人和被告郑军从2009年5月开始交往。在交往过程中,两人几乎每天都会出去购物。证人还在证词中谈到,两人每天用于打游戏和吃饭的钱大约在两万日元左右。裁判官追问证人:“被告郑军每个月收入只有七万到八万日元,这么多钱是从哪里来的?”证人表示:“他说他有存款,我就相信了。但是对于他从其他中国研修生那里借了100万日元这件事我一无所知。”(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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