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5日电(记者 张冬冬)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5日在此间表示,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也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今后,我们应进一步加强相关的调研,推动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法律保障制度建设”。
5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了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福耀集团董事局主席曹德旺及“河仁慈善基金会”全体理事和监事,他对“河仁慈善基金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对曹德旺捐赠巨额股票给予高度评价。
由曹德旺发起成立、中国国务院侨办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河仁慈善基金会”于5日上午在北京举行成立仪式。此前,曹德旺向该基金会捐赠的3亿股福耀股份已完成了过户手续,该笔捐赠股票当日市值约35.49亿元人民币,这是迄今中国公益基金会接受的最大一笔捐赠,“河仁慈善基金会”也因此成为中国国内目前资产规模最大的公益慈善基金会。
路甬祥在会见时称赞曹德旺将其艰苦创业所得捐予基金会支持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而且捐赠数额巨大,体现了侨资企业家爱国爱乡、无私奉献的赤子之情,体现了社会上部分先富起来的群体富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回报社会的优良品德,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路甬祥表示,多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大通过加强公益慈善立法、依法行政和执法检查工作,努力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公益慈善法律保障,依法维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和保护公民个人和组织捐赠公益的积极性,规范公益慈善捐赠行为和基金运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针对以股票形式出现的捐赠方式,路甬祥认为,在中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壮大的形势下,如何规范捐赠有价证券的行为,保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捐赠资产的依法管理、持续增值、有效使用,将成为今后中国公益慈善立法领域重要的新课题,“今后,我们应进一步加强相关的调研,推动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法律保障制度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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