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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亡未留遗嘱 纽约华裔遗孀无绿卡管亡夫遗产受限

2011年05月25日 10: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25日电 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华裔林女士的丈夫在洗澡时不幸滑倒摔破头部,意外身亡,留下林女士与8岁女儿相依为命。由于林女士至今未有合法身份,导致她连丈夫先前存于银行中的1万多美元遗产存款也取不出来。专业律师表示,林女士只能委托有绿卡身分且为纽约州居民的近亲作为遗产管理人,或花钱聘请公派遗产管理人,才能代其全数取出丈夫的存款。

  林女士23日求助福建同乡会律师咨询时表示,丈夫意外身亡,在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情况下,留下了多笔、共一万多元的银行存款,分别存于多个银行账户,少的有2000多元,多者达5000多元。林女士说,丈夫的胞弟代她联络了一名律师,办理了一份以她为名的遗产管理文件,并且不需要查看她的任何身份证件。但当她手持这份文件去银行时,银行职员仍拒绝让其领走丈夫的存款。

  专业律师戴禺表示,林女士所办理的遗产管理文件为自愿托管文件(Voluntary Administration),文件上规定了领取的限额为2500元,林女士持该文件只能处理不超过价值2500的遗产。林女士若要领取丈夫的全额遗产存款,就必须办理常规的遗产管理人文件(Administrator)。

  要成为遗产管理人,必须年满18岁,具备美国绿卡或公民身份,居住在纽约州,拥有纽约州内的报住地址,同时还必须是死者的近亲,拥有血缘关系。遗产法庭在审理遗产管理资格时,将根据死者的家谱(Family Tree),来确定该名亲属是否具备成为遗产管理人的资格。

  戴禺介绍,林女士没有身份,但其丈夫的胞弟有绿卡身份,因此林女士可委托丈夫的胞弟成为遗产管理人,代她将丈夫的存款全数取出。此外,林女士的丈夫虽未留下遗嘱,但林女士及其8岁女儿分别作为其丈夫遗产的第一及第二继承人,将依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划分,获得遗产存款。划分给8岁女儿的遗产,林女士不可代管,而必须成立一个以她和女儿联名的独立银行账户,将其女儿所分到的遗产份额独立存于其中。(陈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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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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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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