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6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7月6日,3名在日本奈良县“关西低温”的运输公司(位于大和郡山市)集团下企业工作的中国实习生将解雇他们的该公司以及推荐机构“universal工作网络”合作社(UWN)告上奈良地方法院,要求其支付所欠薪金以及赔偿损失共计约1400万日元。据悉,这3人都是根据《外国人技能实习制度》来到日本的。
3名中国实习生分别是28岁的李忠田、23岁的张广东以及27岁的倪晓亮。他们称“他们在实习过程中承担了精神以及经济上的伤害,并且还被无故解雇”。
起诉书显示,3名实习生是通过UWN作为接收机构于2010年2月来到日本,并于同年7月与“关西低温”公司签订了雇佣合同。合同期限是2010年8月至2013年2月,规定工资为每月12万日元左右。实习的第二年,3人均考取了日本实习继续要素的国家技能检定基础2级。但是,今年2月,公司突然表示“不需要你们来工作了”,通知称要解雇他们,并于3月底开始正式解雇了他们。
但是,实习生们认为公司并没有尽到“努力避免解雇的义务”“也不具备解雇的必要条件”因此是无效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至2013年2月的工资。而且,他们本来是到该公司学习机械保全等知识的,但是实际的工作内容确是除草等体力劳动,这是不符合约定的。而在3人赴日前,中国方面的派遣机构还涉嫌违法收取保证金等,这一系列行为都给实习生造成了精神以及经济上的损失,因此大家提出赔偿要求。
实习生们控诉称“来日本之前借了很多钱,不能就这样回国去的”。据悉,他们到日本之前,中国方面的派出机构多次收取中介费用,利用《外国人技能实习·研修制度》榨取实习生钱财的现实逐步浮出水面。
据悉,这3名实习生都是通过当地的中介机构或者派出机构的子公司介绍到中国·大连的某派遣公司之后赴日的。这一过程中,当地中介以及派遣公司子公司等都收取了不菲的中介费。而大连的派遣公司又自己承担了实习生赴日担保人为由,收取了保证金。3名实习生的赴日成本均在60~100万日元以上,为了凑足这高昂的费用,大家都向亲戚借了不少钱。
据悉,2010年7月修正的《外国人技能实习·研修制度》中已经明确派出机构不得收取保证金,但是“外国劳动者奈良保证人银行”的事务局长山本直子指出,“中国国内环境差别很大,尤其一些贫困地区的人,宁可借钱也想通过这个制度赴日。现实很难改变”。
据悉,3名实习生在被解雇后,一直一边靠失业补贴生活一边寻找新的实习公司。大家还到夜校去学习日语,他们表示“只要是能够留下,什么样的工作都可以接受”。(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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