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2日电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多伦多前金融投资顾问唐炜臻的2名前投资客户,最近代表于2009年2月25日时唐氏的所有投资客户,委托律师向唐炜臻提出集体诉讼。原告已入禀安省高等法院,控告唐氏非法占有、欺诈性转移、欺诈性误导、违反合约及其它非法行为,要求偿还约3000万元的投资总金额。
唐炜臻10日作出响应称,他对该项偿还要求感到奇怪,指出现时他连打官司也无钱聘请律师,怎会有钱赔3000万元。
他表示,日前已接到上述律师信。他认为所谓集体诉讼的控方只不过是2名投资者,根本无法代表其它200多名投资者的意愿。同时认为代表原告人的律师行是想为自己卖广告。
代表原告的Rochon Genova LLP律师行律师阿奇博尔德(John Archibald)说,他们现时要等待法庭批准该项诉讼进行,其后被告要做出辩护响应,个别投资者可提出不想参与诉讼。
他说,符合集体诉讼原告人资格者,要于2009年2月25日时投资于唐炜臻创立的“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他指出,集体诉讼是要求被告偿还约3000万元的投资总金额。
被告人包括唐炜臻、其妻子萧虹以及有关属下公司。指控内容包括做出不实宣传、夸大回报率、误导公众投资在其操控的庞氏骗局中。并称在2009年的2月,唐炜臻对众多投资者自白他伪造户口内容、输掉投资者的6,000万元,到目前为止,这6,000万的大部分仍是去向不明。
该书面通知又表示,目前自称“华人巴菲特”的唐炜臻正面对多项刑事控罪以及安省证监会的控告。
唐炜臻亦被美国证监会指控其操作类似庞氏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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