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4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23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已向各地方政府下达通知,要求持有“定居”等签证但入国不足一年的外国人,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时提交本人以及身份保证人的收入和财产证明等资料。
该措施基于法务省旨在减轻行政负担的政策方针。各地方正面临越来越多的外国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问题,实施该项政策后保障金申请难度或将增加。政策对象除多为日裔巴西人的定居者之外,还包括作为日本人或永住者配偶身份在日居住的韩国人、朝鲜人等“特别永住者”。该政策可能招致“带歧视性”等批评。
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外国人家庭从1994年以来一直增加,至2009年已达35,035户。厚生劳动省表示:“依据法务省严格入境审查的政策方针,以防止非法、不合条件领取保障金为目的。要求他们提交在取得签证时,向入国管理局提交的资料。”分析认为,此举旨在限制领取保障金的户数。
通知于8月17日下达。至于要求申请人提交由计划就业的企业发行的“就业预定证明书”等文件的理由,该通知援引法务省根据《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下达“因贫困、流浪等原因可能给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增加负担的申请者”拒绝入境的通知条款。通知还写明,“如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交上述资料时,除紧急情况无法搁置之外,可不受理申请。”
去年,很多中国人入境后立刻向大阪市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问题曝光。大阪市要求严格进行入境审查后,法务省于今年6月向入国管理局下达对申请者以及身份保证人经济状况严格审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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